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涑水記聞卷第五

 呂夷簡罷相

明道二年四月己未,呂夷簡罷為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或曰:莊獻初崩 【 或曰莊獻初崩 以上六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九之五補。】 ,上與呂夷簡謀,以夏竦等皆莊獻太后之黨,悉罷之。退告郭后,郭后曰:「夷簡獨不附太后邪?但多機巧、善應變耳。」由是并夷簡罷之。是日,夷簡押班,聞唱其名,大駭,不知其故。夷簡素與內侍副都知閻文應等相結 【 閻文應等 「等」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使為中詗,久之,乃知事由郭后。夷簡由是惡郭后。

 呂夷簡復相

十月戊午,張士遜罷,呂夷簡復入相。上以張士遜等在相位多不稱職,復思呂夷簡。會士遜上莊獻太后諡,還,過樞密使楊崇勳飲酒,致班慰失時。十月戊午,罷士遜為左僕射,崇勳為河陽節度使、同平章事,復以夷簡為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

 廢郭后

初,莊獻太后稱制,郭后恃太后勢,頗驕橫,後宮多為太后所禁遏,不得進。太后崩,上始得自縱。適美人尚氏、楊氏尤得幸。尚氏父自所由除殿直 【 殿直 原倒,據五朝言行錄卷九之五改。】 ,賞賜無算,恩寵傾京師。郭后妒,屢與之忿爭。尚氏嘗於上前有侵后不遜語,后不勝忿,起批其頰,上自起救之,后誤查上頸 【 后誤查上頸 「頸」原作「頭」,據李藏本、學海本及五朝言行錄改。】 ,上大怒。閻文應勸上以爪痕示執政大臣而謀之。上以示呂夷簡,且告之故,夷簡因密勸上廢后。上疑之,夷簡曰:「光武,漢之明主也,郭后止以怨懟坐廢,況傷乘輿乎?廢之未損聖德。」上未許,外人籍籍 【 外人籍籍 「籍籍」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頗有聞之者。左司諫、秘閣校理范仲淹因登對極陳其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議,不可使有聞於外也。」夷簡將廢后,奏請敕有司無得受臺諫章奏。

十二月乙卯,稱皇后請入道,賜號「淨妃」,居別宮。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孔道輔怪閤門不受章奏 【 右諫議大夫 「右」原作「有」,據五朝言行錄及宋史卷二九七孔道輔傳改。】 ,遣吏詗之,始知其事奏請未降詔書 【 始知其事奏請未降詔書 「請」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丙辰,與范仲淹帥諸臺諫詣閤門請對,閤門不為奏。道輔等欲自宣祐門入趣內東門 【 道輔等欲自宣祐門入趣內東門 「等」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宣祐監官宦者闔扉拒之。道輔拊門銅鐶大呼曰:「皇后被廢,奈何不聽我曹入諫?」宦者奏之,須臾,有旨:「令臺諫欲有所言,宜詣中書附奏。」道輔等悉詣中書,論辨諠譁。夷簡曰:「廢后自有典故。」仲淹曰:「相公不過引漢光武勸上耳。此漢光武失德,又何足法邪?自餘廢后,皆昏君所為。主上躬堯、舜之資,而相公更勸之效昏君所為乎?」夷簡拱立,曰:「茲事明日諸君更自登對力陳之。」道輔等退,夷簡即為熟狀,貶黜道輔等。故事,中丞罷,須有告詞。至是,直以眾除之。道輔等始還家,眾尋至,遣人押出城,仍下詔云云 【 遣人押出城仍下詔云云 「城」原作「門」,「云云」原作「曰」,據五朝言行錄改。】 。

 郭后薨

十一月戊子,故后郭氏薨。后之獲罪也,上直以一時之忿,且為呂夷簡、閻文應所譖 【 且為呂夷簡閻文應所譖 「譖」原作「贊」,據李藏本、學海本、長編卷一一七景祐二年十一月戊子條改。】 ,故廢之。既而悔之。后出居瑤華宮,章惠太后亦逐楊、尚二美人,而立曹后。久之,上遊後園,見郭后故肩輿,悽然傷之 【 遊後園見郭后故肩輿悽然傷之 以上十三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五朝言行錄卷九之五補。】 ,作慶金枝詞,遣小黃門賜之,且曰:「當復召汝 【 且曰當復召汝 以上六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夷簡、文應聞之,大懼。會后有小疾,文應使醫官故以藥發其疾。疾甚,未絕,文應以不救聞,遽以棺斂之。王伯庸時為諫官,上言:「郭后未卒,數日先具棺器,請推按其起居狀。」上不從,但以后禮葬於佛舍而已 【 王伯庸……葬於佛舍而已 以上三十九字原作「詔復葬以禮」,據學海本、聚珍本及五朝言行錄改。】 。

 龐籍論用文富為相

始平公自鄆徙并,過京師,謁上。是時 【 是時 「是」字原脫,據類苑卷一五始平公、五朝言行錄卷八之一補。】 ,上新用文、富為相,自以為得人 【 自以為得人 「以」字原脫,據李藏本及類苑、五朝言行錄補。】 ,謂公曰:「朕新用二相,如何?」公曰:「二臣皆朝廷高選,陛下拔而用之,甚副天下之望。」上曰:「誠如卿言。文彥博猶多私,至於富弼,萬口同詞,皆云賢相也 【 皆云賢相也 「云」原作「曰」,據同上書改。】 。」始平公曰:「文彥博,臣頃與之同在中書,詳知其所為,實無所私,但惡之者毀之耳。況前者被謗而出,今當愈畏慎矣。富弼頃為樞密副使,未執大政,朝士大夫未有與之為怨者,故交口譽之,冀其進用,而己有所利焉。若富弼以陛下之爵祿樹私恩,則非忠臣,何足賢也;若一以公議概之,則向之譽者將轉而為謗矣 【 轉而為謗矣 「而」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補。】 。此陛下所宜深察也。且陛下既知二臣之賢而用之,則當信之堅,任之久,然後可以責成功;若以一人之言進之,未幾又以一人之言疑之,臣恐太平之功未易可致也。」上曰:「卿言是也。」

 狄青平邕州

狄青平邕州還除州 【 此條學海本脫,疑有脫誤。可參本書卷四第一三二條。】 。 【 事在朔記】

 宋夏慶曆和議

拽利王旺榮、天都王剛浪陵者 【 拽利王旺榮天都王剛浪陵者 原作「拽利剛浪陵其弟曰天都王者」,據學海本改。】 ,皆元昊妻之昆弟也,與元昊族人嵬名山等四人為謨寧令,共掌軍國之政,而剛浪陵勇健有智謀,尤用事。种世衡知青澗城,白始平公,遣土僧王嵩遺剛浪陵書及銀龜,曰:「曏者得書,知有善意,欲背僭偽,歸款朝廷,甚善。事宜早發,狐疑變生。」欲以間之。於是元昊囚嵩而使剛浪麾下教練使李文貴詣世衡所,陽為不喻,曰:「前者使人以書來,何意也?豈欲和親邪?」公以其言妄,止文貴於青澗城。

後數月,元昊寇涇原,葛懷敏戰沒。會梁適使契丹,契丹主謂適曰:「元昊欲歸款南朝而未敢,若南朝以優禮懷來之,彼必洗心自新矣。」於是密詔公招懷元昊:元昊苟肯稱臣,雖仍其僭稱亦不害;若改稱單于可汗,則固大善。公以為若此間使人往說之,則元昊益驕,不可與言,乃自青澗城召李文貴,謂之曰:「汝之先王及今王之初,奉事朝廷,皆不失臣節;汝曹忽無故妄加之名,使汝王不得為朝廷臣 【 使汝王不得為朝廷臣 「王」李藏本、學海本作「主」;「臣」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紛紛至今,使彼此之民肝腦塗地,皆汝群下之過也。汝犯邊之初,以國家久承平,民不習戰,故屢以汝勝;今邊民亦習戰,汝之屢勝豈可常邪?我國家富有天下,雖偏師小衄,未至大損;汝兵一敗,社稷可憂矣。天之立天子者,將使溥愛四海之民而安定之,非欲殘彼而取快也。汝歸語汝主:若誠能悔過從善 【 悔過從善 「從」原作「復」,據同上書改。】 ,降號稱臣,歸款朝廷,以息彼此之民,朝廷所以待汝者,禮數賞賜必優於前矣。」文貴頓首曰:「此固西人日夜之願也。龍圖能為言之朝廷,使彼此息兵,其誰不受賜!」公乃厚待而遣之。

頃之,文貴復以剛浪陵等遺公書來言和親之意,用鄰國抗敵之禮,公上之。朝廷為還書草,稱剛浪陵等為太尉,使公報之。公曰:「方今抑其僭名,而稱其臣已為三公,則元昊豈肯降屈邪?不若稱其胡中官謨寧令,非中國之所諭,無傷也。」朝廷善而從之。剛浪陵又以書來,欲仍其僭稱,而稱臣款。公不復奏,即日答之,曰:「此非邊臣之所敢知也。若名號稍正,則議易合耳。」於是元昊使伊州刺史賀從勖上書,稱「男邦泥定國兀卒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從勖至京師,朝廷復遣邵良佐、張子奭等往復議定名號,及每歲所賜之物,及他盟約,使稱臣作誓表上之,朝廷冊命為夏國主 【 朝廷冊命為夏國主 「主」原作「王」,據夏敬觀校本、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七六太子太保龐公墓誌銘、宋史卷四八五夏國傳上改。】 。

先是,元昊嬖尼生子,甚愛之。剛浪陵恐其廢立。會元昊妻拽利氏子寧令娶剛浪陵女為妻,剛浪陵謀於成婚之夕邀元昊至其帳,伏兵殺之。未發,其黨有告之者,元昊圍拽利氏,盡滅族。

 李戎訟种世衡擅用官物

李戎訟世衡擅用官物 【 此條至卷六真宗不以親亂法計四十五條,周藏本原脫,改以李藏本為底本。】 ,奏劾。公正其官,奏世衡披荊棘,謹守法度吏耳 【 謹守法度吏耳 「度」下原衍「庸」字,據學海本刪。】 。移環州,泣別。子古上彥遠書,除天興尉。

 省兵之議

文公為相,龐公為樞密使,以國用不足,同議省兵。於是揀放為民者六萬餘人,減其衣糧之半者二萬餘人。眾議紛然,以為不可,施昌言、李昭亮尤甚,皆言:「衣食於官久,不願為農,又皆習弓刀,一旦散之閭閻,必皆為盜賊。」上亦疑之,以問二公,二公曰 【 二公曰 「二」字原脫,據類苑卷一四文潞公二及五朝言行錄卷八之一補。】 :「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畜養冗兵太多故也。今不省去,無由蘇息。萬一果有聚為盜賊者,二臣請以死當之。」既而,昭亮又奏:「兵人揀放所以如是多者,大抵皆縮頸曲膕,詐為短小,以欺官司耳。」公乃言:「兵人苟不樂歸農,何為詐欺如此?」上意乃決,邊儲由是稍蘇。後數年,王德用為樞密使,許懷德為殿前都指揮使 【 許懷德 「許」原誤作「計」,據學海本及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復奏選廂軍以補禁軍,增數萬人。

 狄青終為樞密使

狄青既破儂智高,平邕州,上甚喜,欲以為樞密使、同平章事。宰相龐籍曰:「昔太祖時,慕容延釗將兵,一舉得荊南、湖南之地,方數千里,兵不血刃,不過遷官、加爵邑、賜金帛,不用為樞密使也。曹彬平江南,禽李煜 【 禽李煜 「禽」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七四皇祐五年五月乙巳條補。】 ,欲求使相,太祖不與,曰:『今西有河東,北有幽州 【 西有河東北有幽州 長編「河東」作「汾晉」,「幽州」作「幽薊」。】 ,汝為使相,那肯復為朕死戰邪!』賜錢二十萬貫而已。祖宗重名器如山嶽,輕金帛如糞壤,此陛下所當法也 【 所當法也 「也」字原脫,據長編補。】 。今青奉陛下威靈,殄戮兇醜,克稱聖心,誠可褒賞,然方於延釗與彬之功,則不逮遠矣。若遂用為樞密使、同平章事 【 若遂用為樞密使 「若」字原脫,據長編補。】 ,則青名位極矣,寇盜之警不可前知,萬一他日青更立大功,欲以何官賞之哉?且樞密使高若訥無過,若之何罷之?不若且為之移鎮,加檢校官,賜之金帛,亦足以酬青之功矣。」上曰:「向者諫官御史言:若訥舉胡恢書石經,恢狂險無行;又若訥前導者毆人致死,可謂無過乎?」龐公曰:「今之庶僚舉選人充京官 【 舉選人充京官 「京」字原脫,據長編補。】 ,未遷官者猶不坐,況若訥大臣,舉恢以本官書石經,未嘗有所遷也,奈何以此解其樞務哉?若訥居馬上,前導去之里餘,不幸毆人致死 【 毆人致死 「致」原作「至」,據懷辛齋藏本及長編改。】 ,若訥尋執之以付開封府正其法 【 開封府正其法 「府」字原脫,據長編補。】 ,若訥何罪哉?且諫官御史上言之時,陛下既以赦若訥不問矣,今乃追舉以為罪,無乃不可乎?」參知政事梁適曰:「王則止據貝州一城,文彥博攻而拔之,還為宰相;儂智高擾亂廣南兩路,青討平之,為樞密使何足為過哉?」籍曰:「貝州之賞,當時論者已嫌其太重。然彥博為參知政事,若宰相有缺,次補亦當為之,況有功乎?又國朝文臣為宰相,出入無常;武臣為樞密使,非有大罪不可罷也。且臣不欲使青為樞密使者,非徒為國家惜名器,亦欲保全青之功名耳 【 功名耳 「名」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青起於行伍,驟擢為樞密副使,中外洶洶,以為朝廷未有此比。今青立大功,言者方息,若又賞之太過,是復召眾言也。」爭之累日,上乃從之,曰:「然則更與其諸子官,何如?」籍曰:「昔衛青有功,四子皆封侯,此固有前世之比,無傷也。」於是以青為護國軍節度使、河中尹,加檢校太傅,諸子皆超遷數官,賞賜金帛甚厚。後數日,兩府奏事,上顧籍笑曰:「卿前日商量除狄青官,深合事宜,可謂深遠之慮矣。」

是時,適意以若訥為樞密使,位在己上,宰相有缺,若訥當次補;青武臣,雖為樞密使,不妨己塗轍,故於上前爭之。既不能得,退甚不懌,乃密為奏,言狄青功大,賞之太薄,無以勸後;又密令人以上前之語告青;又使人語內侍省押班石全斌 【 又使人語內侍省押班石全斌 「人」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使於禁中自訟其功,及言青與孫沔褒賞太薄 【 及言青與孫沔 「青」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適許為外助 【 適許為外助 「適」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上既日日聞之,不能無信。頃之,兩府進對,上忽謂籍曰 【 兩府進對上忽謂籍曰 原作「上忽對兩府謂籍曰」,據同上書改。】 :「平南之功,前者賞之太薄 【 前者賞之太薄 「者」原作「日」,據同上書改。】 ,今以狄青為樞密使,孫沔為樞密副使,石全斌先給觀察使俸,更俟一年 【 更俟一年 「俟」原作「候」,據同上書改。】 ,除觀察使,高若訥優遷一官,加近上學士 【 加近上學士 「近」原作「遷」,據同上書改。】 ,置之經筵。」又言張堯佐亦除宣徽使,聲色俱厲。籍錯愕,對曰:「容臣等退至中書商議,明日再奏。」上曰:「勿往中書,只於殿門閤內議之,朕坐於此以俟之也。」若訥時為戶部侍郎,籍乃與同列議於閤內,以若訥為尚書左丞,加觀文殿學士兼侍讀,其餘皆如聖旨。入奏之,上容色乃和,遂下詔行之。

 龐籍求致仕

始平公自定州歸朝 【 自定州歸朝 「自」字原脫,據類苑卷八富文忠四、長編卷一九一嘉祐五年五月甲午條補。】 ,既入見,退詣中書,白執政以求致仕。執政曰:「康寧如是,又主上意方厚 【 主上意方厚 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七六太子太保龐公墓誌銘「意」上有「注」字。】 ,而求去如此之堅,何也?」始平公曰:「若待筋力不支、人主厭棄,然後去,乃不得已也,豈得為止足哉 【 豈得為止足哉 「為」下原衍「知」字,據類苑、長編刪。】 ?」因退歸私第,堅臥不起。自青州至是,三年凡七上表,其劄子不可勝數 【 不可勝數 「可」字原脫,據類苑、長編補。】 ,朝廷乃許之,以太保致仕。是時論者皆謂公精力充壯 【 精力充壯 「充」,類苑作「克」。】 ,必未肯決去,至是乃服。

 嘉祐違豫

嘉祐元年正月甲寅朔,上御大慶殿,立仗朝會。前夕,大雪,至壓宮架折。上在禁庭,跣禱於天。及旦而霽 【 及旦而霽 「而」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正月甲寅朔條、三朝言行錄卷三之一補。】 ,百官就列。既捲簾,上暴感風眩,冠冕欹側,左右復下簾。或以指抉上口出涎,乃小愈;復捲簾,趣行禮而罷。

戊午,宴契丹使者於紫宸殿,平章事文彥博奉觴詣御榻上壽,上顧曰:「不樂邪?」彥博知上有疾,猝愕無以對 【 猝愕無以對 「以」字原脫,據長編補。】 。然尚能終宴。己未,契丹使者入辭,置酒紫宸殿,使者入至庭中,上疾呼曰:「趣召使者升殿,朕幾不相見!」語言無次。左右知上疾作,遽扶入禁中。文彥博遣人以上旨諭契丹使者,云昨夕宮中飲酒過多 【 昨夕宮中飲酒過多 「夕」原作「日」,據長編、三朝言行錄改。】 ,今日不能親臨宴 【 今日不能親臨宴 「日」字原脫,據三朝言行錄補。】 ,遣大臣就驛賜宴,仍授國書。

彥博與兩府俟於殿閤,久之,召內侍都知史志聰、鄧保吉等,問上至禁中起居狀,志聰等對以禁中事嚴密 【 志聰等對以禁中事嚴密 「等」字原脫,據長編、三朝言行錄補。】 ,不敢泄。彥博怒,叱之曰:「主上暴得疾,繫社稷之安危,惟君輩得出入禁闥 【 君輩得出入禁闥 「輩」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豈可不令宰相知天子起居,欲何為邪?自今疾勢稍有增損 【 稍有增損 「稍」長編、三朝言行錄作「小」。】 ,必一一見白。」仍命直省官引至中書,取軍令狀。志聰等素謹愿 【 志聰等素謹愿 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正月己未條「愿」下有「皆聽命」三字。】 ,及夕,諸宮門白下閉,志聰曰:「汝曹自白宰相,我不任受其軍令。」

庚申 【 庚申 「申」原作「辰」,據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正月庚申條改。】 ,兩府詣內東門小殿門起居 【 內東門小殿門起居 「內」字原脫,據長編補。】 。上自禁中大呼而出曰:「皇后與張茂則謀大逆!」語極紛錯。宮人扶侍者皆隨上而出,謂宰相曰:「相公且為天子肆赦消災 【 肆赦消災 「肆」原作「賜」,據聚珍本及長編改。】 。」兩府退,始議下赦。茂則,內侍也,上素不之喜 【 上素不之喜 「之」字原脫,據長編補。】 ,聞上語即自縊,左右救解,得不死。文彥博召茂則責之曰:「天子有疾,譫言耳 【 譫言耳 「言」,同上書作「語」。】 ,汝何遽如是?汝若死,使中宮何所自容邪?」戒令常侍上左右 【 戒令常侍上左右 「戒」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毋得輒離。曹后以是亦不敢輒近上左右。諸女皆幼,福康公主最長 【 諸女皆幼福康公主最長 「女皆幼福康公」原作「宮」,據同上書改。】 ,時已病心,初不知上之有疾,更無至親在上側者,惟十閤宮人侍奉而已。上既不能省事 【 上既不能省事 「上」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兩府但相與議定,稱詔行之。兩府謀以上躬不寧,欲留宿宮中而無名。辛酉,文彥博建議設醮祈福於大慶殿,兩府晝夜焚香,設幄宿於殿之西廡 【 設帷宿於殿之西廡 「宿」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正月辛酉條及三朝言行錄補。】 。史志聰等曰:「故事,兩府無留宿殿中者。」彥博曰:「今何論故事也?」

壬戌,上疾小間,暫出御崇政殿以安寬心。癸亥,賜在京諸軍特支錢 【 特支錢 「特」原作「月」,據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正月癸亥條改。】 。兩府求詣寢殿見上 【 兩府求詣寢殿見上 「求」下原衍「請」字,「寢」字原脫,據長編及三朝言行錄刪補。】 ,史志聰等難之,平章事富弼責之,志聰等不敢違。是日,兩府始入福寧殿臥內奏事,兩制近臣日詣內東門問起居 【 問起居 「問」字原脫,據長編補。】 ,百官五日一入。

甲子,赦天下。知開封府王素夜叩宮門,求見執政白事。文彥博曰:「此際宮門何可夜開?」詰旦,素入白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為變者 【 有禁卒告都虞候欲為變者 「禁」字原脫,據長編、三朝言行錄、宋史卷三一三文彥博傳補。】 ,執政欲收捕按治 【 收捕按治 「按」原作「搜」,據長編、三朝言行錄改。】 ,彥博曰:「如此,則張皇驚措。」乃召殿前都指揮使許懷德問曰 【 問曰 「問」下原衍「之」字,據同上書刪。】 :「都虞候某甲者,何如人?」懷德曰:「在軍職中最為謹良。」彥博曰:「可保乎?」曰:「可保。」彥博曰:「然則此卒有怨於彼,誣之耳。當亟誅之以靖眾 【 誅之以靖眾 「之」字原脫,據長編、三朝言行錄及宋史文彥博傳補。】 。」眾以為然。彥博乃請平章事劉沆判狀尾,斬於軍門。及上疾愈,沆譖彥博於上曰:「陛下違豫時,彥博擅斬告反者。」彥博以沆判呈上,上意乃解。

先是,富弼用朝士李仲昌策,自澶州商胡河穿六漯渠,入橫隴故道。北京留守賈昌朝素惡弼,陰結內侍右班副都知武繼隆,令司天官二人候兩府聚處,於大慶殿庭執狀抗言:「國家不當穿河於北方,致上體不安。」文彥博知其意有所在,顧未有以制也 【 顧未有以制也 「顧」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八四嘉祐元年十一月甲辰條並參宋史文彥博傳改。】 。後數日,二人又上言請皇后同聽政,亦繼隆所教也。史志聰等以其狀白執政 【 以其狀白執政 「執政」原作「宰執」,據長編、三朝言行錄、宋史文彥博傳及上文改。】 ,彥博視而懷之,不以示同列,有喜色 【 有喜色 原脫,據同上書補。】 。同列問,不以告。既而,召二人詰之曰 【 召二人詰之曰 「之」原作「而」,據同上書改。】 :「汝今日有所言乎?」對曰:「然。」彥博曰:「天文變異,汝職所當言也 【 汝職所當言也 「所」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何得輒預國家大事?汝罪當族!」二人懼,色變。彥博曰:「觀汝直狂愚耳,未欲治汝罪,自今無得復爾。」二人退,彥博乃以狀示同列,同列皆憤怒曰 【 同列皆憤怒曰 「同列」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奴敢爾妄言,何不斬之?」彥博曰:「斬之則事彰灼,中宮不安。」眾皆曰:「善。」既而議遣司天官定六漯於京師方位,彥博復遣二人往 【 復遣二人往 「往」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武繼隆白請留之,彥博曰:「彼不敢輒妄言,有人教之耳。」繼隆默不敢對。二人至六漯,恐治前罪,乃更言六漯在東北,非正北,無害也。

戊辰以後,上神思寖清寧,然終不語,群臣奏事,大抵首肯而已。壬申,罷醮,兩府始分番歸第,不歸者各宿於其府 【 不歸者各宿於其府 「不歸」、「於」三字原脫,「其」下原衍「二」字,據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正月壬申條及三朝言行錄補刪。】 。

二月癸未朔,甲申,詔惟兩府近臣日候問於內東門 【 日候問於內東門 「日」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八二嘉祐元年二月甲申條補。】 ,餘悉罷之。甲辰,上始御延和殿,自省府官以上及宗室皆入參。丙午,百官奏賀康復。

 章獻劉后本蜀人

貢父曰:章獻劉后本蜀人,善播鼗。蜀人宮美攜之入京 【 宮美攜之入京 「宮」宋史卷二四二章獻明肅劉皇后傳作「龔」。】 。美以鍛銀為業,時真宗為皇太子,尹開封,美因鍛得見,太子語之曰:「蜀婦人多材慧,汝為我求一蜀姬。」美因納后於太子,見之,大悅,寵幸專房。太子乳母惡之。太宗嘗問乳母:「太子近日容貌損瘠,左右有何人?」乳母以后對,上命去之。太子不得已,置於殿侍張耆之家。耆避嫌,為之不敢下直。未幾,太宗宴駕,太子即帝位,復召入宮。

 

 王欽若譖趙安仁

劉貢父曰:真宗將立劉后,參知政事趙安仁以為劉后寒微,不可以母天下,不如沈德妃出於相門。上雖不樂,而以其守正,無以罪也。他日,上從容與王冀公論方今大臣誰最為長者,冀公欲擠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上曰:「何以言之?」冀公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 【 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 「昔」原作「者」,據聚珍本、長編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九月戊子條改。】 ,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上默然。明日,安仁遂罷政事 【 安仁遂罷政事 「罷」原作「致」,據長編改。】 。

 王旦薦寇準為相

王旦太尉薦寇萊公為相 【 王旦太尉 類苑卷一三王文正二、五朝言行錄卷二之四無「旦」字。】 。萊公數短太尉於上前,而太尉專稱其長。上一日謂太尉曰:「卿雖稱其美,彼專談卿惡。」太尉曰:「理固當然 【 理固當然 「固」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臣在相位久,政事闕失必多。準對陛下無所隱,益見其忠直,此臣所以重準也 【 臣在相位久……此臣所以重準也 「臣在相位久」至「此」二十四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及長編卷八四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條、宋史卷二八二王旦傳補。】 。」上由是益賢太尉。初,萊公在藩鎮 【 初萊公在藩鎮 「初」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嘗因生日搆山棚大宴 【 搆山棚大宴 「搆」,類苑、五朝言行錄及宋史王旦傳作「造」。】 ,又服用僭侈 【 又服用僭侈 「服」原作「財」,據同上書改。】 ,為人所奏。上怒甚,謂太尉曰:「寇準每事欲效朕,可乎?」太尉徐對曰:「準誠賢能 【 準誠賢能 「賢」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無如騃何!」上意遽解,曰:「然。此止是騃耳。」遂不問。及太尉疾亟,上問以後事,唯對以宜早召寇準為相云 【 唯對以宜早召寇準為相云 「宜早」原倒,「云」字原脫,據類苑正補。】 。 【 袁默云 【 袁默云 「默」原作「黜」,據學海本、聚珍本改。】 】

 

 馬知節斥王欽若欺君

錢資元曰:真宗末,王冀公每奏事,或懷數奏,出其一二,其餘皆匿之,既退,以己意稱聖旨行之 【 以己意稱聖旨行之 「己」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三之四補。】 。嘗與馬知節俱奏事上前,冀公將退,知節目之曰:「懷中奏何不盡出之?」

 

 張詠談寇準

張乖崖常稱:「使寇公治蜀,未必如詠;至於澶淵一擲,詠亦不敢為也 【 詠亦不敢為也 「亦」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補。】 。」深歎服之。 【 富公云】

 刑惇 

邢惇,雍丘人 【 雍丘人 「丘」原誤「州」,據類苑卷四二邢惇、長編卷八二大中祥符七年二月庚申條改。】 ,以學術稱於鄉曲 【 稱於鄉曲 「於」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家居不仕。真宗末,以布衣召對,問以治道,惇不對。上問其故,惇曰:「陛下東封西祀,皆已畢矣,臣復何言?」上悅 【 上悅 「悅」原作「曰」,據同上書改。】 ,除試四門助教,遣歸。惇衣服居處,一如平日,鄉人不覺其有官也。既卒,人乃見其勑與廢紙同束置屋梁間 【 人乃見其與廢紙同束置屋梁間 「乃」、「置」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 【 滕元發云】

涑水記聞卷第六

 馮拯

馮拯,河南人,其父為趙韓王守第舍。拯年少時,韓王見之,問此為誰,其父對曰:「某男也。」韓王奇其狀貌,曰:「此子何不使之讀書?」其父遂使之就學。數年,舉進士,韓王為之延譽,遂及第。太宗時,拯上言請立太子,太宗怒,謫之嶺南。久之,以右正言通判廣州事。其同官為太常博士,署位常在拯下。寇萊公素惡拯,會覃恩,拯遷虞部員外郎,其同官遷屯田員外郎。其同官以拯素剛,讓居其下,萊公見奏狀,怒,下書詰之,曰:「虞部署位乃在屯田之上,於法何據?趣以狀對。」於是,拯密奏言:「寇準以私憾專抑挫臣。呂端畏怯,不敢與爭;張洎又準所引用,朝廷之事一決於準。威福自任,縱恣不公,皆如此。」比上省章奏,大怒,萊公由是出知褒州。上又責讓呂端、張洎,二人皆頓首曰:「準在中書,臣等備員而已。」真宗即位,拯遂被用至宰相。今上即位,發丁朱崖罪,竄之南荒,拯之力也 【 今上即位發丁朱崖罪竄之南荒拯之力也 「丁」原作「下」,據學海本改。然丁謂因得馮拯救援而僅竄朱崖,此謂「發丁朱崖罪,竄之南荒」,亦相牴牾,疑有脫誤。】 。拯無文學,而性伉直,自奉養奢靡,官至侍中 【 官至侍中 「侍中」原作「侍郎」,據宋史卷二八五馮拯傳改。】 。 【 聶之美云】

 王嗣宗劾种放

种放以處士召見,拜諫官 【 拜諫官 「諫」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十之一補。】 ,真宗待以殊禮,名動海內。後謁歸終南山,恃恩驕倨甚。王嗣宗時知長安,放至 【 放至 「放」字原脫,據類苑卷三六王嗣宗及五朝言行錄補。】 ,通判以下群拜謁,放小俛垂手接之而已,嗣宗內不平。放召其諸姪出拜嗣宗 【 出拜嗣宗 「出」上原衍「至」字,據同上書刪。】 ,嗣宗坐受之。放怒 【 放怒 「怒」原作「怨」,據同上書改。】 ,嗣宗曰:「曏者通判以下拜君,君扶之而已;此白丁耳,嗣宗狀元及第,名位不輕,胡為不得坐受其拜?」放曰:「君以手搏得狀元耳 【 以手搏得狀元耳 「得」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何足道也!」嗣宗怒,遂上疏言:「放實空訛,才識無以踰人,專飾詐巧,盜虛名。陛下尊禮放,擢為顯官,臣恐天下竊笑 【 天下竊笑 「笑」原作「盜」,據同上書改。】 ,益長澆偽之風。且陛下召魏野,野閉門避匿,而放陰結權貴以自薦達。」因抉擿言放陰事數條。上雖兩不之問 【 上雖兩不之問 「兩」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而待放之意寖衰。齊州進士李冠嘗獻嗣宗詩曰:「終南處士聲名滅 【 終南處士聲名滅 「滅」原作「減」,據類苑改。】 ,邠土妖狐窟穴空。」 【 公云】

 王嗣宗不信鬼神

王嗣宗不信鬼神,疾病,家人為之焚紙錢祈禱,嗣宗聞之,笑曰:「何等鬼神 【 何等鬼神 「神」,類苑卷六七鬼取枉法贓作「物」。】 ,敢問王嗣宗取枉法贓邪?」 【 魏舜卿云】

 恩讎簿

嗣宗性忌刻,多與人相忤。世傳嗣宗家有恩讎簿,已報者則勾之。晚年交遊,皆入讎簿。 【 宋次道云】

 林特善承上接下

林特本廣南攝官,以勤為吏職,又善以辭色承上接下,官至尚書三司使、修昭應宮副使。是時,丁朱崖為修宮使,特一日三見 【 特一日三見 「特」原作「時」,據聚珍本改。】 ,亦三拜之。與吏卒語,皆煦煦撫慰之,由是人皆樂為盡力,事無不齊集。精力過人,常通夕坐而假寢,未嘗解衣就枕。 【 郝元規云】

 周王趙祐

周王,母章穆皇后也,真宗在藩邸時生。景德中,從幸永安,還,得疾,薨,時年十歲許。章穆悲感成疾,明年亦崩。 【 宋次道云】

 李允則知雄州

李允則知雄州十八年。初,朝廷與契丹和親,約不修河北城隍,允則欲展雄州城 【 欲展雄州城 「雄」字原脫,據類苑卷一四李允則補。】 ,乃置銀器五百兩於城北神祠中。或曰:「城北孤迥,請多以人守之。」允則不許。數日,契丹數十騎盜取之,允則大怒,移牒涿州捕賊,因且急築其城。契丹內慚,不敢止也。允則為長吏,於市中下馬往富民家,軍營與婦女笑語無所間,然富民犯罪未嘗少寬假。契丹中機密事,動息皆知之,當時邊臣無有及者。 【 董沔云】

 周懷王被誅

真宗不豫,寇萊公與內侍省都知周懷政密言於上,請傳位皇太子,上自稱太上皇,上許之,自皇后以下皆不與知。既而月餘無所聞。二月二日,上幸後苑,命後宮挑生菜,左右皆散去。懷政伺上獨處,密懷小刀至上所,涕泣言曰:「臣前言社稷大計,陛下已許臣等,而月餘不決,何也?臣請剖心以明忠款。」因以刀劃其胸,僵仆於地,流血淋漓。上大驚,因是疾復作 【 疾復作 「復」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長編卷九六天禧四年七月甲戌條補。】 ,左右扶輿入禁中。皇后命收懷政下獄,按問其狀。又於宮中索得萊公奏言傳位事,乃命親軍校楊崇勳密告云:「寇準、周懷政等謀廢上、立太子。」遂誅懷政而貶萊公。

 寇準貶雷州

寇萊公之貶雷州也,丁晉公遣中使齎敕往授之 【 遣中使齎敕往授之 「中」字原脫,據類苑卷一四寇萊公、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補。】 ,以錦囊貯劍,揭於馬前。既至,萊公方與郡官宴飲 【 郡官宴飲 「郡」原作「」,據五朝言行錄及古今事文類聚別集卷一六改。下同。】 ,驛吏言狀 【 驛吏言狀 「吏」原作「使」,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萊公遣郡官出逆之。中使避不見,入傳舍中,久之不出 【 久之不出 「之」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並參類苑補。】 。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上下皆皇恐,不知所為。萊公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賜準死,願見敕書。」中使不得已,乃以敕授之 【 乃以敕授之 「授」原作「示」,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萊公乃從錄事參軍借綠衫著之,短纔至膝,拜受敕於庭 【 拜受敕於庭 五朝言行錄無「敕」字。】 ,升階復宴飲,至暮而罷。

 章獻劉后惡李迪

真宗晚年不豫,嘗對宰相盛怒曰:「昨夜皇后以下皆云,劉氏獨置朕於宮中 【 劉氏獨置朕於宮中 「劉」上原衍「蜀」字,「獨」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五之二及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九、長編卷九六天禧四年十一月戊辰條刪補。】 。」眾知上眊亂誤言,皆不應。李迪曰:「果如是,何不以法治之?」良久,上寤,曰:「無是事也。」章獻在帷下聞之 【 帷下 「帷」原作「幄」,據五朝言行錄改。】 ,由是惡迪。初,自給事中、參知政事除工部尚書、平章事,既而貶官,十餘年,歷諸侍郎,景祐初,復以工部尚書入相。 【 陸子履云】

 宮美與劉后

宮美以鍛銀為業,納鄰倡婦劉氏為妻,善播鼗。既而家貧,復售之。張耆時為襄王宮指使,言於王,得召入宮,大有寵。王乳母秦國夫人性嚴整,惡之,固令王斥去。王不得已,置於張耆家,以銀五挺與之,使築館居於外。徐使人請於秦國夫人,乃許復召入宮。美由是得為開封府通引官 【 得為開封府通引官 「通引官」原作「通判官」,據懷辛齋藏本改。】 ,給事王宮。及王即帝位,劉氏為美人,以其無宗族,更以美為弟,改姓劉云。樂道父與張耆俱為襄王宮指使,故得詳耳。

 胡順之

胡順之為浮梁縣令,民臧有金者,素豪橫,不肯出租,畜犬數十頭 【 數十頭 「十」字原脫,據類苑卷二三胡順之、長編卷九五天禧四年四月丙申條補。】 ,里正近其門輒噬之。繞垣密植橘柚,人不可入。每歲里正常代之輸租,前縣令不肯禁。順之至官,里正白其事,順之怒曰:「汝輩嫉其富,欲使順之與為仇耳 【 欲使順之與為仇耳 「順」字原脫,據長編補;「與」字原亦脫,據類苑補。】 。安有王民不肯輸租者邪?第往督之。」及期,里正白不能督;順之使手力繼之,又白不能;又使押司錄事繼之,又白不能。順之悵然曰:「然則此租必使令自督邪?」乃命里正聚眾 【 乃命里正 「命」原作「令」,據類苑、長編改。】 ,自抵其居,以藁塞門而焚之 【 塞門而焚之 「塞」原作「寨」,據同上書改。】 。臧氏人皆逃逸,順之悉令掩捕,驅至縣,其家男子年十六以上盡痛杖之。乃召謂曰:「胡順之無道,既焚爾宅,又杖爾父子兄弟,爾可速詣府自訟矣 【 自訟矣 「訟」原作「訴」,據同上書改。】 。」臧氏皆懾服,無敢詣府者。自是臧氏租常為一縣先。

府嘗遣教練使詣縣,順之聞之,曰:「是固欲來煩擾我也。」乃微使人隨之,陰記其入驛舍及受驛吏供給之物。既至,入謁,色甚倨,順之延與坐,徐謂曰:「教練何官邪?」曰:「本州職員耳。」曰:「應入驛乎?」教練使踧踖曰:「道中無邸店,暫止驛中耳。」又曰:「應受驛吏供給乎?」曰:「道中無芻糧,故受之 【 故受之 「之」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又曰:「應與命官坐乎?」教練使趣下謝罪。順之乃收械繫獄,置闇室中,以糞十甕環其側 【 以糞十甕環其側 「十甕」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教練使不勝其苦,因順之過獄,呼曰:「令何不問我罪?」順之笑謝曰:「教練幸勿訝也,今方多事,未暇問也 【 未暇問也 「問」原作「論」,據同上書改。】 。」繫十日,然後杖之二十,教練使不服,曰:「我職員也,有罪當受杖於州。」順之笑曰:「教練久為職員,殊不知法,杖罪不送州邪 【 殊不知法杖罪不送州邪 「邪」原作「也」,據同上書改。】 ?」卒杖之。自是府吏無敢擾縣者。州雖惡之 【 州雖惡之 「州」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然亦不能罪也。後為青州幕僚 【 後為青州幕僚 「為」原作「有」,據同上書改。】 ,發麻氏罪,破其家,皆順之之力。真宗聞其名,召至京師,除著作佐郎、洪州僉判。順之為人深刻無恩,至洪州,未幾,病目,惡明,常以物帛包封乃能出,若日光所爍,則慘痛徹骨。由是去官,家於洪州,專以無賴把持長短,憑陵細民,殖產至富。後以覃恩遷秘書丞,又上言得失。章獻太后臨朝,特遷太常博士;又以覃恩遷屯田員外,卒於洪州。順之進士及第,頗善屬文。 【 馮廣淵云】

 臨淄麻氏

青州臨淄麻氏,其先五代末嘗為本州錄事參軍。節度使廣納貨賂,皆令麻氏主之,積至巨萬。既而,節度使被召赴闕,不及取而卒,麻氏盡有其財,由是富冠四方。真宗景德初,契丹寇澶淵,其游兵至臨淄,麻氏率莊夫千餘人據堡自守,鄉里賴之全濟者甚眾。至今基址尚存,謂之麻氏寨。虜退,麻氏斂器械盡輸官,留十二三以衛其家。麻溫舒兄弟皆舉進士,館閣美官。家既富饒,宗族橫於齊。有孤姪懦弱,麻氏家長恐分其財,幽餓殺之。事覺,姜遵為轉運使 【 姜遵 「遵」原作「尊」,據長編卷九五天禧四年四月丙申條及宋史卷二八八姜遵傳改。】 ,欲樹名聲,因索其家,獲兵器及玉圖書小印,因奏麻氏大富,縱橫臨淄,齊人懾服,私畜兵,刻玉寶,將圖不軌。於是麻氏或死或流,子孫有官者皆貶奪,籍沒家財不可勝紀。麻氏由是遂衰。 【 孟█云】

 真宗決獄

真宗時,京師民家子有與人鬥者,其母追而呼之,不從 【 不從 「從」原作「止」,據類苑卷三改。】 ,母顛躓而死 【 母顛躓而死 「而死」二字原倒,據同上書改。】 。會竦決,法官處其罪當笞。上曰:「母言不從 【 母言不從 「言」原作「呼」,「從」原作「止」,據同上書並參宋刑統卷二四改。】 ,違犯教令,當徒二年,何謂笞也?」臣無不驚服。 【 張錫云】

 朱能得天書

永興軍上言朱能得天書,真宗自拜迎入宮。孫奭知河陽,上疏切諫,以為天且無言,安得有書?天下皆知朱能所為,惟上一人不知耳,乞斬朱能以謝天下。其辭有云:「得來唯自於朱能,崇信只聞於陛下。」其質直如此,上亦不之責 【 上亦不之責 「之」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九之三補。】 。頃之,朱能果敗。

 孫奭諫西祀

真宗將西祀,龍圖閣待制孫奭上疏切諫 【 上疏切諫 「疏」原作「書」,據懷辛齋藏本、聚珍本、五朝言行錄卷九之三改。】 ,以為西祀有十不可,陛下不過欲效秦皇、漢武刻石頌德、誇耀後世耳。其辭有云:「昔秦多繇役,而劉、項起於徒中;唐不恤民,而黃巢因於飢歲。今陛下好行幸,數賦歛,安知天下無劉、項、黃巢乎?」上乃自製辨疑論以解之,仍遣中使慰諭焉。 【 奭子瑜,字叔禮,云:「其表千餘言,叔禮能口誦之。」予從求其本再三,不肯出也。】

 駁幸金陵與蜀

景德初,契丹入寇。是時,寇準、畢士安為相,士安以疾留京師,準從車駕幸澶淵。王欽若陰言於上,請幸金陵,以避其銳;陳堯叟請幸蜀。上以問準,時欽若、堯叟在旁,準心知二人所為,陽為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斬也。今虜勢憑陵,陛下當率勵群心,進前禦敵,以衛社稷,奈何欲委棄宗廟、遠之楚、蜀邪?且以今日之勢,鑾輿回軫一步,則四方瓦解 【 則四方瓦解 「四方瓦解」四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補。】 ,萬眾雲散,虜乘其勢 【 雲散虜乘其勢 「散」原作「集」,「虜乘其勢」四字原脫,據同上書改補。】 ,楚、蜀可得至邪?」上寤 【 上寤 「寤」字原脫,據同上書補。】#萬 ,乃止。二人由是怨準。

 高瓊請幸北城

上在澶淵南城 【 上在澶淵南城 「城」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三補。】 ,殿前都指揮使高瓊固請幸河北,曰:「陛下不幸北城,北城百姓如喪考妣。」馮拯在旁呵之曰:「高瓊何得無禮 【 高瓊何得無禮 「高瓊」二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瓊怒曰:「君以文章為二府大臣,今虜騎充斥如此,猶責瓊無禮,君何不賦一詩詠退虜騎邪 【 賦一詩詠退虜騎邪 「詠」原作「以」,「騎」字原脫,據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一月丙子條及五朝言行錄改補。】 ?」上乃幸北城,至浮橋,猶駐輦未進,瓊以所執檛築輦夫背 【 以所執檛築輦夫背 「檛築」原作「撾箠」,據同上書改。】 ,曰:「何不亟行!今已至此,尚何疑焉?」上乃命進輦。既至,登北城門樓,張黃龍旗,城下將士皆呼萬歲,氣勢百倍。會虜大將撻覽中弩死,虜眾遂退。他日,上命寇準召瓊詣中書,戒之曰:「卿本武臣,勿強學儒士作經書語也。」

 寇準在澶淵

寇準從車駕在澶淵,每夕與楊億飲博謳歌,諧謔諠呼 【 飲博謳歌諧謔諠呼 「飲博」原作「痛飲」,「呼」原作「譁」,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並參合璧事類後集卷八寇準鼻息如雷刪補改正。】 ,常達旦;或就寢,則鼾息如雷 【 或就寢則鼾息如雷 以上八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上使人覘知之,喜曰:「得渠如此,吾復何憂 【 吾復何憂 「復」字原脫,「憂」下原衍「矣」字,據同上書刪補。】 !」

虜兵既退,來求和親,詔劉仁範往議之,仁範以疾辭,乃命曹利用代之。利用與之約,歲給金繒二十萬,虜嫌其少。利用復還奏之,上曰:「百萬以下,皆可許也 【 皆可許也 「可」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利用辭去,準召利用至幄次,語之曰 【 語之曰 「語之」原作「與語」,據類苑卷一四寇萊公二、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二月丁亥條及五朝言行錄改。】 :「雖有旨,汝往,所許毋得過三十萬,過三十萬勿來見準 【 過三十萬勿來見準 「三十萬」原作「則」,「來」字原脫,據同上書改補。】 ,準將斬汝。」利用股栗。再至虜帳 【 利用股栗再至虜帳 「股栗再」三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

車駕還自澶淵,畢士安迎於半道,既入京師,士安罷相,寇準代為首相。

 王欽若譖寇準

上以澶淵之功 【 上以澶淵之功 「上」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補。】 ,待準至厚,群臣無以為比,數稱其功,王欽若疾之。久之,數承間言於上曰:「澶淵之役,準以陛下為孤注 【 準以陛下為孤注 「孤注」同上書作「投瓊」。】 ,與虜博耳。苟非勝虜,則為虜所勝,非為陛下畫萬全計也 【 畫萬全計也 「畫」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且城下之盟,古人恥之;今虜眾悖逆,侵逼畿甸,準為宰相,不能殄滅兇醜,卒為城下之盟以免,又足稱乎?」上由是寖疏之。頃之,準罷而天書事起 【 頃之準罷而天書事起 以上九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

 王旦舉代

王旦久疾不愈 【 王旦久疾不愈 「久疾」原倒,據類苑卷一二王文正三、五朝言行錄卷二之四改。】 ,上命肩輿入禁中,使其子雍與直省吏扶之 【 使其子雍與直省吏扶之 「與」,類苑作「侍輿」。】 ,見於延和殿。勞勉數四,因命曰:「卿今疾亟,萬一有不諱,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誰乎 【 天下事付之誰乎 「事」上原衍「之」字,據類苑、五朝言行錄及長編卷八四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條、宋史卷二八二王旦傳刪。】 ?」旦謝曰:「知臣莫若君,惟明主擇之。」再三問,不對。是時張詠、馬亮皆為尚書 【 是時張詠馬亮皆為尚書 以上十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上曰:「張詠如何?」不對。又曰:「馬亮如何?」不對。上曰:「試以卿意言之。」旦強起舉笏曰:「以臣之愚,莫若寇準。」上憮然,有間,曰:「準性剛褊,卿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臣病困,不任久侍。」遂辭退。旦薨歲餘,上卒用準為相。直省吏今尚存,親為元震言之。前數事皆元震聞其先人所言也 【 聞其先人所言也 「人」字原脫,據下句文意補。】 ,元震先人為內侍省都知 【 元震先人為內侍省都知 「元」、「內」二字原脫,據上句文意及宋史卷四六七藍繼宗傳補。】 。 【 右皆藍元震云】

 出李迪而留丁謂

真宗晚年不豫,寇準得罪,丁謂、李迪同為相,以其事進呈,上命除準小處知州。謂退,署其紙尾曰:「奉聖旨:除遠小處知州。」迪曰:「曏者聖旨無『遠』字。」謂曰:「與君面奉德音,君欲擅改聖旨以庇準邪?」由是二人鬥鬩,更相論奏。上命翰林學士錢惟演草制,罷謂政事,惟演遂出迪而留謂。外人先聞其事,制出,無不愕然,上亦不復省也。 【 元震及李子儀云】

 王旦舉賓客

真宗時,王文正旦為相,賓客雖滿座,無敢以私干之者。既退,旦察其可與言者及素知名者,使吏問其居處。數月之後,召與語,從容久之,詢訪四方利病,或使疏其所言而獻之,觀其才之所長,密籍記其名。他日,其人復來,則謝絕不復見也。每有差除,旦先密疏三四人姓名請於上,上所用者,輒以筆點其首,同列皆莫之知。明日,於堂中議其事,同列爭欲有所引用,旦曰:「當用某人。」同列爭之莫能得。及奏入,未嘗不獲可。同列雖疾之,莫能間也。丁謂數毀旦於上,上益親厚之。

 李及代曹瑋知秦州

曹瑋久在秦州,累章求代 【 累章求代 「章」字原脫,據類苑卷五七王文正四及五朝言行錄卷九之四補。】 。上問旦誰可代瑋者,旦薦樞密直學士李及,上即以及知秦州。眾議皆謂及雖謹厚有行檢 【 有行檢 「檢」字原脫,據同上書補;長編卷八八大中祥符九年十一月壬子條作「有操行」。】 ,非守邊之才 【 非守邊之才 「才」原作「臣」,據同上書改。】 ,不足以繼瑋。楊億以實言告旦,旦不答 【 旦不答 「旦」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及至秦州,將吏心亦輕之。會有屯駐禁軍 【 禁軍 「軍」原作「兵」,據同上書改。】 ,白晝掣婦人銀釵於市中 【 掣婦人銀釵於市中 「掣」原作「奪」,據同上書改。】 ,吏執以聞。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詰問,其人服罪,及不復下吏,亟命斬之,復觀書如故 【 復觀書如故 「復」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將吏皆驚服 【 皆驚服 「服」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不日,聲譽達於京師。億聞之,復見旦,具道其事,謂旦曰:「向者相公初用及,外廷之議皆恐及不勝其任 【 皆恐及不勝其任 「恐」原作「謂」,據同上書改。】 ;今及材器乃如此 【 今及材器乃如此 「今及」原倒,據同上書改。】 ,信乎相公知人之明也。」旦笑曰:「外廷之議,何其易得也。夫以禁軍戍邊,白晝為盜於市,主將斬之,事之常也,烏足以為異政乎?旦之用及者,其意非為此也 【 非為此也 「為」長編作「在」。】 。夫以曹瑋知秦州七年,羌人讋服,邊境之事,瑋處之已盡其宜矣。使他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壞瑋之成績。旦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謹守瑋之規摹而已矣。」億由是益服旦之識度。 【 張宗益云】

 邊患既息漸生侈心

真宗既與契丹和親,王文正旦問於李文靖沆曰 【 王文正旦問於李文靖沆 五朝言行錄卷二之三、舊聞證誤卷一「旦」、「沆」均作「公」。】 :「和親何如?」文靖曰:「善則善矣,然邊患既息,恐人主漸生侈心耳。」文正亦未以為然。及真宗晚年,多事巡遊,大修宮觀,文正乃潛嘆曰:「李公可謂有先知之明矣。」 【 傅欽文云】

 符瑞事始於王欽若成於杜鎬

蘇子容曰:王冀公既以城下之盟短寇萊公於真宗,真宗曰:「然則如何可以洗此恥?」冀公曰:「今國家欲以力服契丹,所未能也。戎狄之性,畏天而信鬼神,今不若盛為符瑞,引天命以自重,戎狄聞之,庶幾不敢輕中國。」上疑未決,因幸秘閣,見杜鎬,問之曰:「卿博通墳典,所謂河圖、洛書者,果有之乎?」鎬曰:「此蓋聖人神道設教耳。」上遂決冀公之策,作天書等事。故世言符瑞之事始於冀公成於杜鎬云。晚年,王燒金以幻術寵貴,京師妖妄繁熾,遂有席帽精事,閭里驚擾,嚴刑禁之乃止。

 陳恕不進錢穀之數

陳恕為三司使,真宗命具中外錢穀大數以聞 【 真宗命具中外錢穀大數以聞 「真宗」原作「上」,「具」原作「其以」,據五朝言行錄卷三之二、宋史卷二六七陳恕傳改。】 ,恕諾而不進。久之,上屢趣之,恕終不進。上命執政詰之,恕曰:「天子富於春秋,若知府庫之充羡,恐生侈心,是以不敢進。」上聞而善之。 【 元忠云】

 呂端大事不糊塗

太宗疾大漸 【 太宗疾大漸 五朝言行錄卷二之一無「疾」字。】 ,李太后與宣政使王繼恩忌太子英明,陰與參知政事李昌齡、殿前都指揮使李繼勳、知制誥胡旦謀立潞王元佐。太宗崩,太后使繼恩召宰相呂端,端知有變,鎖繼恩於閤內,使人守之而入。太后謂曰:「宮車已宴駕,立嗣以長,順也,今將何如?」端曰:「先帝立太子,正為今日。今始棄天下,豈可遽違先帝之命 【 豈可遽違先帝之命 「豈」原作「安」,據聚珍本、五朝言行錄、宋史卷二八一呂端傳改。】 ,更有異議?」乃迎太子立之。尋以繼勳為使相、赴陳州本鎮,昌齡為忠武行軍司馬,繼恩為右監門衛將軍、均州安置,胡旦除名、流潯州。 【 楊樂道云】

 捲廉乃拜

真宗既於大行柩前即位,垂簾引見群臣,宰相呂端於殿下平立不拜,請捲簾 【 請捲簾 「請」字原脫,據長編卷四一至道三年三月癸巳條、五朝言行錄卷二之一、宋史卷二八一呂端傳補。】 ,升殿審視,然後降階,率群臣拜呼萬歲。 【 祖擇之、鄭毅夫云】

 治國猶治家

真宗嘗謂李宗諤曰:「聞卿能敦睦宗族,不隕家聲 【 不隕家聲 「隕」原作「損」,據類苑卷三改。】 ,朕今保守祖宗基業,亦猶卿之治家也。」

 以郭贄知天雄軍

真宗初即位,以工部侍郎郭贄知天雄軍,郭贄辭訴不肯赴職,上不許。贄退,上以問宰相,對曰:「近例亦有已拜而復留不行者。」上曰:「朕初嗣位 【 朕初嗣位 「嗣」原作「即」,據類苑卷三、長編卷四一至道三年四月甲辰條改。】 ,命贄為大藩而不行,後何以使群臣?」卒遣之。

 敢言者難得

石熙政知寧州,上言:「昨清遠軍失守,蓋朝廷素不留意。」因請兵三五萬。真宗曰:「西邊事,吾未嘗敢忘之,蓋熙政遠不知耳。」周瑩等曰:「清遠失守,將帥不才也,而熙政敢如此不遜,必罪之。」上曰:「群臣敢言者亦甚難得,苟其言可用,用之;不可用 【 不可用 「用」字原脫,據聚珍本、類苑卷三補。】 ,置之。若必加罪,後復誰有敢言者 【 後復誰有敢言者 「復」、「有」二字原脫,據類苑補。】 ?」因賜詔書褒嘉焉。

 孫籍獻書

真宗東封還,群臣獻歌頌稱贊功德者相繼,惟進士孫籍獻書言 【 孫籍獻書言 「書」字原脫,據類苑卷一六孫籍、長編卷七一大中祥符二年正月庚午條補。】 :「封禪帝王之盛事,然願陛下慎於盈成,不可遂自滿假。」上善其言,即召試中書,賜同進士出身。

 真宗不以親亂法

秦國長公主嘗為子六宅使世隆求正刺史 【 六宅使世隆求正刺史 「六」類苑卷三作「莊」。】 ,真宗曰:「正刺史繫朝廷公議,不可。」

魯國長公主為翰林醫官使趙自化求尚食使兼醫官院事 【 趙自化求尚食使兼醫官院事 「化」原作「庀」,「食」原作「良」,據同上書改。】 ,上謂王繼英曰:「雍王元份亦嘗為自化求遙郡,朕以遙郡非醫官所領,此固不可也。」

駙馬都尉石保吉自求見上,言:「僕夫盜財,乞特加重罪。」上曰:「有司自有常法,豈肯以卿故亂天下法也。」又請於私第決罰,亦不許。

 真宗勤於証事

真宗即位,每旦,御前殿,中書、樞密院、三司、開封府、審刑院及請對官以次奏事,辰後入宮上食。少時,出坐後殿,閱武事,至日中罷。夜則召侍讀、侍講學士 【 召侍讀侍講學士 「侍講」二字原脫,據類苑卷三補。】 ,詢問政事,或至夜分還宮。其後率以為常。

 馮元講泰卦

真宗嘗讀易,召大理評事馮元講泰卦。元曰:「泰者,天氣下降,地氣上騰,然後天地交泰。亦猶君意接於下,下情達於上,無有壅蔽,則君臣道通。嚮若天地不交,則萬物失宜;上下不通,則國家不治矣。」上大悅,賜元緋衣。

 真宗重禮杜鎬

真宗重禮杜鎬。鎬直龍圖閣,上嘗因沐浴罷,飲上尊酒,封其餘,遣使賜鎬於閣下。鎬素不飲,得賜,喜,飲之至盡,因動舊疾,忽僵不知人。上聞之,驚,步行出至閣下 【 步行出至閣下 「出」字原脫,據類苑卷七杜文正補。】 ,自調藥飲之。仍詔其子津入侍疾。少頃,鎬稍蘇 【 稍蘇 原倒,據聚珍本、類苑及永樂大典卷一二0四三改。】 ,見至尊在,欲起,上撫令臥。鎬疾平,然後入宮 【 鎬疾平然後入宮 以上七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永樂大典補。】 。方鎬疾亟時,上深自咎責,以為由己賜酒致鎬疾也 【 以為由己賜酒致鎬疾也 「為」永樂大典作「謂」;「疾」原作「病」,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永樂大典改。】 。

 种放

种放隱於終南山豹林谷,講誦經籍,門人甚眾。太宗聞其名,召之,放辭以母老不至,詔每節給錢物供養其母。咸平元年,母卒,真宗賜錢二十萬 【 賜錢二十萬 「二十」,宋史卷四五七种放傳作「三」。】 、帛三十疋、米三十斛以葬。

明年,復賜錢五萬,詔本府禮遣,亦辭疾不至。五年,又遣供奉官周珪 【 供奉官周珪 「周珪」,同上書作「周旺」。】 ,齎詔至山召之,仍賜錢十萬、絹百疋,放應命至闕。上甚喜,見於便殿,賜坐與語,即拜左司諫、直昭文館,賜居第、什器,御廚給膳。明年,放上表請歸山,上令暫歸,三兩月復來赴闕。因拜起居舍人,宴餞於龍圖閣,上賦詩送之,命群臣皆賦。景德三年,遷右諫議大夫。祥符元年,遷給事中。從祀汾陰,拜工部侍郎。

 真宗召隱士

真宗祀汾陰,召河中府處士李瀆、劉巽,巽拜大理評事,致仕,乃賜緋;瀆以疾辭。又召華山鄭隱、敷水李寧 【 敷水李寧 「水」原作「永」,據類苑卷四一真宗召隱士、長編卷七五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庚午條改。】 ,對於行宮,隱賜號正晦先生。又召陝州魏野,亦辭疾,不應命。 【 右皆出聖政錄】

 郭后不觀庫

先朝命郭后觀奉宸庫,后辭曰:「奉宸國之寶庫,非婦人所當入。陛下欲惠賜六宮,願量頒之,妾不敢奉詔。」上為之止。 【 李貴云】

涑水記聞卷第七

 張詠逼鈴轄討賊

樞密直學士張詠知益州,有巡檢所領龍猛軍人潰為群盜。「龍猛軍」者,本皆募群盜不可制者充之,慓悍善鬥,連入數州,俘掠而去。蜀人大恐。詠一日召鈐轄以州牌印付之,鈐轄愕然,請其故,詠曰:「今盜勢如此,而鈐轄晏然安坐,無討賊心,是必欲令詠自行也 【 是必欲令詠自行也 「必」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三之三補。】 。鈐轄宜攝州事,詠將出討之。」鈐轄驚曰:「某今行矣。」詠曰:「何時?」曰:「即今。」詠顧左右張酒具於城西門之上 【 西門之上 「之」字原脫,據影宋本乖崖先生文集附錄及五朝言行錄補。】 ,曰:「鈐轄將出,吾今餞之。」鈐轄不得已,勒兵出城,與飲於樓上。酒數行,鈐轄曰:「某願有謁於公。」詠曰:「何也?」曰:「某所求兵糧,願皆應副之 【 願皆應副之 「之」字原脫,據類苑卷二二張乖崖五及五朝言行錄補。】 。」詠曰:「諾。老夫亦有謁於鈐轄。」曰:「何也?」詠曰:「鈐轄今往,必滅賊;若無功而返 【 無功而返 「返」原作「退」,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必斷頭於此樓之下矣。」鈐轄震慄而去。既而與賊遇,果敗,士衛皆還走幾十里。鈐轄召其將校告之曰:「觀此翁所為,真斬我,不為異也。」遂復進,力戰,大破之,賊遂平。 【 公云】

 勘殺人賊

張詠時,有僧行止不明,有司執之以白詠,詠熟視,判其牒曰:「勘殺人賊。」既而案問,果一民也,與僧同行於道中,殺僧,取其祠部戒牒三衣,因自披剃為僧。寮屬問詠:「何以知之?」詠曰:「吾見其額上猶有繫巾痕也。」 【 王勝之云】

 乞斬丁謂

真宗造玉清昭應宮,張詠上言:「不審造宮觀 【 不審造宮觀 「審」,李藏本作「當」。】 ,竭天下之財,傷生民之命。此皆賊臣丁謂誑惑陛下,乞斬丁謂頭置於國門,以謝天下;然後斬詠頭置於丁氏之門,以謝丁謂。」上亦不罪焉。 【 不記所傳】

 楊礪與真宗

真宗判開封府,楊礪為府寮;及登儲貳,因為東宮官;即位,為樞密副使。病甚真宗幸其第問疾,所居在隘巷中,輦不能進。左右請還,上不許,因降輦,步至其第,存勞甚至。 【 原叔云】

 不以科名自伐

楊礪,太祖建隆初狀元及第。在開封府,真宗問礪何年及第,礪唯唯不對。真宗退問左右,然後知之,自悔失問,謂礪不以科名自伐 【 謂礪不以科名自伐 「謂」字原脫,據長編卷四三咸平元年正月丙寅條、宋史卷二八七楊礪傳補。】 ,由是重之。

 李應機

真宗知開封府,李應機知咸平縣。府遣散從以帖下縣,有所追捕,散從恃王勢 【 恃王勢 「王」字原脫,據長編卷四一咸平三年四月辛亥條補。】 ,讙呼於縣廷。應機怒曰:「汝所事者王也,我所事者王之父也,父之人可以笞子之人,汝乃敢如此!」杖之二十。散從走歸,具道其語,泣訴於王,王不答,而默記其名,嘉其諒直。及即帝位,擢應機通判益州事,召之登殿,謂之曰:「朕方以西蜀為憂,故除卿此官,委以蜀事。此未足為大任,卿第行,勉之,有便宜事,密疏以聞。」應機至州,未幾,有走馬入奏事。前一日,知州置酒餞之,應機故稱疾不會,走馬心已不平。及暮,應機又使人謂走馬曰:「應機有密疏,欲附走馬入奏,明日未可行也。」走馬不知其受上旨,愈怒,強應之曰:「諾。」明日,走馬使人詣應機曰:「某治裝已具,且行矣,願得所齎之疏 【 所齎之疏 「之」原作「文」,據長編改。】 。」應機曰:「某之疏不可使人傳也,當自來受之。」走馬雖怒甚 【 怒甚 「甚」原作「其」,據長編改。】 ,意欲積其驕橫之狀,具奏於上,乃詣應機廨舍,受其疏以行。既至,陞殿,上迎問曰:「李應機無恙乎?有疏來否?」走馬愕然失據,即對曰:「有。」因探其懷出之。上周覽,稱善數四,因問應機在蜀治行何如,走馬踧踖,轉辭更稱譽之。上曰:「汝還語應機,凡所言事皆善,已施行矣。更有意見,盡當以聞。蜀中無事,行召卿矣。」頃之,召入,遷擢,數歲中至顯官。應機為吏強敏,而貪財多權詐,其後上亦察其為人 【 察其為人 「為」字原脫,據長編補。】 ,寖疏之。 【 李公達云】

 王濟張稷

景德初,契丹寇澶州,樞密使陳堯叟奏請沿河皆撤去浮橋 【 沿河皆撤去浮橋 「沿」原作「江」,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改。】 ,舟船皆收泊南岸。吳下河陽、河中、陝府如其奏 【 河中陝府 原作「陝府河中府」,據長編卷六一景德二年八月甲午條及五朝言行錄改。】 ,百姓大驚擾。監察御史王濟知河中府,獨不肯撤,封還敕書,且奏以為不可。陝州通判張稷時以公事在外,州中已撤浮橋,稷還,聞河中府不撤 【 聞河中府不撤 類苑卷一四王濟張稷及長編、五朝言行錄無「府」字。】 ,乃復修之。寇相時在中書,由是知此二人。明年,召濟為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方且進用。濟性鯁直,眾多嫌之,及寇相出,濟遂以郎中知杭州,徙知洪州而卒。稷亦以此為三司判官、轉運使。 【 公云】

 孫全照守魏府

景德初,契丹犯河北,王欽若鎮魏府 【 王欽若鎮魏府 「魏」字原脫,據長編卷五七景德元年九月乙亥條及本條下文補。】 ,有兵十餘萬。契丹將至,闔城惶遽 【 闔城惶遽 「闔」原作「圍」,據長編卷五八景德元年十一月壬申條改。】 。欽若與諸將議探符分守諸門 【 議探符分守諸門 「議」字原脫,據長編補。】 ,閤門使孫全照曰:「全照將家子,請不探符。諸將自擇便利處所 【 諸將自擇便利處所 「將」原作「官」,據長編改。】 ,不肯當者,某請當之。」既而莫肯守北門者,乃以全照付之。欽若亦自分守南門,全照曰:「不可。參政主帥,號令所出,謀畫所決,北門至南門二十里,請覆待報,必失機會,不如居中央府署,保固腹心,處分四面,則大善。」欽若從之。全照素教蓄無地分弩手,皆執朱漆弩,射人馬洞徹重甲,隨所指麾,應用無常 【 應用無常 「應」字原脫,據長編補。】 。於是大開北門,下釣橋以待之。契丹素畏其名,莫敢近北門者,乃環過攻東門 【 莫敢近北門者乃環過攻東門 「北」、「乃」二字原脫,據長編補。】 。良久,捨去,東趣故城。是夜月黑,契丹自故城潛師復過魏府,伏兵於城南狄相廟中,遂南攻德清軍。欽若聞之,遣將率精兵追之,契丹伏兵斷其後,魏兵不能進退。全照請於欽若曰:「若亡此兵,是無魏也。北門不足守,全照請救之。」欽若許之。全照率麾下出南門力戰,殺傷契丹伏兵略盡 【 伏兵略盡 「伏」原作「後」,據長編改。】 ,魏兵復得還 【 魏兵復得還 「兵復得」原作「地力傷」,據長編改補。】 ,存者什三四。德清遂陷。 【 董照云】

 秤鎚投足

寇萊公少時不修小節,頗愛飛鷹走狗。太夫人性嚴,嘗不勝怒,舉秤鎚投之,中足流血,由是折節從學。及貴,母已亡,每捫其痕 【 每捫其痕 「每」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補。】 ,輒哭。 【 楚楷云】

 唯可進尺不可退寸

景德中,虜犯澶淵,天子親征,樞密使陳堯叟、王欽若密奏宜幸金陵,以避其鋒。是時乘輿在河上行宮,召寇準入謀其事。準將入,聞內中人謂上曰:「群臣欲將官家何之邪?何不速還京師?」準入見,上以金陵謀問之,準曰:「群臣怯懦無知,不異於向者婦人之言。今胡虜迫近,四方危心,陛下唯可進尺,不可退寸。河北將士旦夕望陛下至,氣勢百倍。今若陛下回輦數步,則四方瓦解,虜乘其勢 【 虜乘其勢 「虜」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補。】 ,金陵可得至邪?」上善其計,乃北渡河。 【 公云】

 丁寇異趣

丁、寇異趣,不協久矣。寇為樞密使,曹利用為副使,寇以其武人,輕之。議事有不合者,萊公輒曰:「君一武夫耳 【 君一武夫耳 「武」字原脫,據聚珍本、長編卷九五天禧四年六月丙申條補。】 ,豈解此國家大體 【 豈解此國家大體 「豈」下原衍「可」字,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刪。】 !」鄆公由是銜之。真宗將立劉后,萊公及王旦、向敏中皆諫,以為出於側微,不可。劉氏宗人橫於蜀中,奪民鹽井,上以后故 【 上以后故 「故」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四之二及長編補。】 ,欲捨其罪,萊公固請行法 【 固請行法 原作「固請必行其罪」,據同上書刪改。】 。是時上已不豫,不能記覽,政事多宮中所決。丁相知曹、寇不平,遂與鄆公合謀,請罷萊公政事 【 請罷萊公政事 「請」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除太子少傅。上初不知,歲餘,忽問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見寇準,何也?」左右亦莫敢言。上崩,太后稱制,萊公再貶雷州 【 再貶雷州 「再」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是歲,丁相亦獲罪。 【 公云】

 張齊賢不拘小節

張齊賢為布衣時,倜儻有大度,孤貧落魄,常舍道上逆旅。有群盜十餘人,飲食於逆旅之間,居人皆惶恐竄匿;齊賢徑前揖之,曰:「賤子貧困,欲就諸大夫求一醉飽,可乎?」盜喜曰:「秀才乃肯自屈,何不可者?顧吾輩麤疏,恐為秀才笑耳。」即延之坐。齊賢曰:「盜者,非齷齪兒所能為也,皆世之英雄耳。僕亦慷慨士,諸君又何間焉?」乃取大碗,滿酌飲之,一舉而盡,如是者三。又取豚肩,以指分為數段而啗之,勢若狼虎。群盜視之愕眙,皆咨嗟曰:「真宰相器也。不然,何能不拘小節如此也!他日宰制天下,當念吾曹皆不得已而為盜耳,願早自結納。」競以金帛遺之。齊賢皆受不讓,重負而返。

 張齊賢分財

張齊賢真宗時為相,戚里有爭分財不均者,更相訴訟。又因入宮,自理於上前,更十餘斷,不能服 【 更十餘斷不能服 「服」字原脫,據類苑卷二三張齊賢、五朝言行錄卷一之七、長編卷四三咸平元年十月丁酉條補。】 。齊賢曰:「是非臺府所能決也,臣請自治之。」上許之。齊賢坐相府,召訟者曰 【 召訟者曰 長編及宋史卷二六五張齊賢傳「者」下有「問」字。】 :「汝非以彼所分財多,汝所分財少乎 【 汝非以彼所分財多汝所分財少乎 「分財多汝所」五字原脫,據長編、宋史張齊賢傳補。】 ?」皆曰:「然。」即命各供狀結實,乃召兩吏趣徙其家 【 趣徙其家 「徙」原作「從」,五朝言行錄作「歸」,今據李藏本改。】 ,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貨財皆按堵如故,分書則交易之,訟者乃止。明日奏狀 【 明日奏狀 「狀」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補。】 ,上大悅,曰:「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 右張貽孫云】

 亡賴子弟皆惕息

長安多仕族子弟,恃廕縱橫,二千石鮮能治之者。陳堯咨知府,有李大監者,堯咨舊交,其子尤為強暴。一旦,以事自致公府,堯咨問其父兄宦遊何方,得安信否,語言勤至。既而讓曰:「汝不肖,亡賴如是,汝家不能與汝言,官法又不能及,汝恃贖刑,無復恥耳!我與爾父兄善,義猶骨肉,當代汝父兄訓之。」乃引於便坐,手自杖之數十下。由是子弟亡賴者皆惕息。然其用刑過酷。有博戲者,杖訖 【 杖訖 「訖」原作「之」,據類苑卷二三陳堯咨改。】 ,桎梏列於市,置死馬其傍,腐臭氣中瘡皆死,後來者繫於先死者之足。其殘忍如此。 【 董昭云】

 王欽若陰險多詐

真宗時,王欽若善承人主意,上望見輒悅之。每拜一官,中謝日,輒問曰:「除此官且可意否?」其寵遇如此。

欽若為人陰險多詐,善以巧譎中人,人莫之寤。與王旦同為相,翰林學士李宗諤有時名,旦善視之。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 【 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 「宗諤」、「知」三字原脫,據長編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九月戊子條、宰輔編年錄卷三補。】 ,以告欽若,欽若曰:「善。」旦曰:「當以白上。」宗諤家素貧,祿廩不足以給婚嫁,旦前後資借之,凡千餘緡,欽若知之。故事,參知政事中謝日,所賜物近三千緡。欽若因密奏:「宗諤負王旦私錢,不能償。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為國擇賢也。」明日,旦果以宗諤名薦於上,上作色不許。其權譎皆此類。

後罷相,為資政殿學士。故事,雜學士並在翰林學士下。及欽若入朝,上見其位在李宗諤下,怪之,以問左右,左右以故事對。上即日除欽若資政殿大學士,位在翰林學士上。資政殿大學士自此始 【 資政殿大學士自此始 長編卷六一景德二年十二月辛巳條「殿」下有「置」字。】 。

初,欽若與丁謂善,援引至兩府。及謂得志,稍叛欽若,欽若恨之。及立皇太子,以當時兩府領少師、少傅、少保,召欽若於外,為太子太保。欽若既謁上,明日入資善堂見太子 【 明日入資善堂見太子 「資善」原作「贊」,據長編卷九六天禧四年十二月丁酉條改。】 ,位在三少之上。是時上已不豫,事多遺忘。丁謂方用事,尋有詔,欽若以太子太保歸班。欽若袖詔書白上:「臣已歸班,不識詔旨所謂。」上留其詔,改除司空、資政殿大學士。頃之,欽若宴見,上問 【 上問 長編卷九六「問」下有「曰」字。】 :「卿何故不之中書?」對曰:「臣不為宰相,安敢之中書?」上顧都知,送欽若詣中書視事。欽若既出,使都知入奏 【 使都知入奏 「入」字原脫,據長編卷九六補。】 :「以無白麻,不敢奉詔。」因歸私第。上命中書降麻。丁謂因除欽若節度使、同平章事、西京留守。上但聞降麻,亦不之寤也。

久之,丁謂密使人謂欽若曰 【 謂欽若曰 長編卷九七天禧五年十一月甲申條作「紿欽若曰」。】 :「上數語及君,思見之 【 思見之 長編卷九七作「甚思一見」。】 ,君第上表徑來,上必不訝也。」欽若信之,即上表請覲,未報 【 未報 「報」原作「及」,據長編卷九七及宋史卷二八三王欽若傳改。】 ,亟留府事委僚屬而入朝。謂因責以擅委符印詣闕,無人臣禮,下詔貶司農卿、南京分司。

會今上即位,丁謂敗,章獻太后以欽若先朝寵臣,復起知昇州。自昇州召還,比至京,大臣始知之。既至,復為相。然欽若不復大用事如真宗時矣。未幾,有朝士自外方以寄遺欽若,為人所知,欽若因自發其事,太后由是解體。頃之,薨於位,諡曰文穆。無子,養族人為後。欽若方用事時,四方饋遺,不可勝紀。其家金帛、圖書、奇玩,富於丁謂,為天火所焚,一朝殆盡。 【 辛若渝云】

 王欽若亦智略士

王文穆為人雖深刻,然其人智略士也。澶淵之役,文穆鎮天雄。契丹既退,王親軍率大兵嚮魏府,魏府鈐轄懼,欲閉城拒之,文穆曰:「不可。若果如此,則猜嫌遂形,是成其叛心也。」乃命於城外十里結綵棚以待之。至則迎勞,歡宴飲酒連日。既罷,其所統軍皆已分散諸道矣,親軍皆不知焉。康定初,河亭上遇一朝士縗服者言之。

 王欽若知貢舉受賄

王欽若為翰林學士,與比部員外郎、直集賢院、修起居注洪湛同知貢舉,湛後差入貢院,時諸科已試第六場。是時,法禁尚寬,欽若奴祁睿得出入貢院。欽若妻受一舉人賂,書睿掌以姓名語欽若,皆奏名。有濟源經科,因一僧許賂欽若銀十挺,既入六挺,餘負而不歸,僧往索之,因諠爭。事發,下御史臺鞫案。事方紛紜,真宗擢欽若參知政事。中丞趙昌言以獄辭聞,收欽若下臺對辨,上雖知其情,終不許,曰:「朕待欽若至厚,欽若欲銀,當就朕求之,何苦受舉人賂邪?且欽若纔登兩府 【 纔登兩府 「纔」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豈可遽令下吏乎?」昌言爭不能得。湛乃獨承其罪,詔免死罪,杖背、免刺面、配嶺南牢城。湛家貧,每會客從同館梁顥借銀器,是時適在其家,因沒以為贓。欽若內亦自愧,其後擢湛子鼎為官以報之。真宗晚年,欽若恩遇寖衰,人有言其受金者,欽若於上前白辨 【 白辨 「白」,長編卷九三天禧三年六月甲午條作「自」。】 ,乞下御史臺覈實。上不悅,曰:「國家置御史臺,固欲為人辨虛實耳 【 固欲為人辨虛實耳 「為」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補。】 !」欽若皇恐,因求出藩,乃命知杭州。 【 蘇子容云】

 王欽若大被知遇

王欽若為亳州判官,監會亭倉。天久雨,倉司以穀溼不為受納,民自遠方來輸租者,食穀且盡,不能得輸。欽若悉命輸之倉,奏請不拘年次,先支溼穀,不至朽敗。奏至,太宗大喜,手詔答許之,因識其名。秩滿入見,擢為朝官。

真宗即位,欽若首乞免放欠負,由是大被知遇,以至作相。

天聖初,契丹遣使請借塞內地牧馬,朝廷疑惑,不知所答。欽若方病在家,章獻太后命肩輿入殿中問之,欽若曰:「不與則示怯,不如與之。」太后曰:「夷狄豺狼,奈何延之塞內?」欽若曰:「虜以虛言相恐愒耳,未必敢來。宜密詔曹瑋,使奏乞整頓士馬以備非常。」太后從之,契丹果不入塞。瑋時知定州。 【 董沔云】

 向敏中罷相復相

太宗時,大臣得罪者,貶謫無所假貸,制辭極言詆之。未幾,思其才,輒復進用。真宗重於進退大臣,制辭亦加審慎。向敏中為相,典故薛居正宅,居正子婦柴氏上書,訟敏中典宅虧價,且言敏中欲娶己,己不許。上面問敏中,對曰:「臣自喪妻以來,未嘗謀及再娶 【 未嘗謀及再娶 「及再」二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既而,上聞其欲娶王承衍女弟,責其不實,罷相歸班。其麻辭曰:「翼贊之功未著,廉潔之操蔑聞。喻利居多,敗名無。始營故相之第,終興嫠婦之辭。對朕食言,為臣自昧。」又曰:「朕選用不明,縉紳興誚。」議者皆以敏中為終身擯棄不復用矣。

是時,舊相出鎮者,多不以吏事為意。寇萊公雖有重名,所至之處,終日遊宴,所愛伶人,或付與富室,輒厚有所得,然人皆樂之,不以為非也。張齊賢儻蕩任情,獲劫盜或時縱遣之,所至尤不治。上聞之,皆不以為善。唯敏中勤於政事,所至著稱。上曰:「大臣出臨方面,唯向敏中盡心於民事耳。」於是有復用之意。

會夏州李繼遷末年,兵敗被傷, 【 為潘羅支所射傷。】 自度孤危且死,屬其子德明 【 小字阿夷】 必歸朝廷,曰:「一表不聽,則再請;雖累百表,不得請,勿止也。」繼遷卒,德明納款。上亦欲息兵,乃自永興徙敏中知延州,受其降。事畢,徙知河南府。東封、西祀,皆以敏中為東京留守。西祀還,遂復為相,薨於相位。

 辨僧冤獄

向相在西京,有僧暮過村民家求寄止,主人不許,僧求寢於門外車箱中,許之。夜中有盜入其家 【 夜中有盜入其家 「夜中有盜」原作「有盜夜」,據類苑卷二三向文簡、五朝言行錄卷三之一改。李藏本、學海本作「夜半有盜」。】 ,自牆上扶一婦人并囊衣而出 【 自牆上扶一婦人 「扶」原作「挾」,據類苑、五朝言行錄及長編卷六五景德四年六月末條改。】 。僧適不寐,見之。自念不為主人所納而強求宿,而主人亡其婦及財,明日必執我詣縣矣,因夜亡去。不敢循故道,走荒草中,忽墮眢井,則婦人已為人所殺,先在其中矣。明日,主人搜訪亡僧并子婦屍,得之井中,執以詣縣,掠治,僧自誣云:「與子婦姦,誘與俱亡,恐為人所得,因殺之投井中,暮夜不覺失足,亦墜其中。贓在井傍亡失,不知何人所取。」獄成,詣府 【 詣府 「詣」,類苑、五朝言行錄作「言」。】 ,府皆不以為疑,獨敏中以贓不獲疑之。引僧詰問數四,僧服罪,但言「某前生當負此人死,無可言者 【 無可言者 「言」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長編補。】 。」敏中固問之,僧乃以實對。敏中因密使吏訪其賊。吏食於村店,店嫗聞其自府中來,不知其吏也,問之曰:「僧某者,其獄如何?」吏紿之曰:「昨日已笞死於市矣。嫗嘆息曰:「今若獲賊,則何如 【 則何如 「則」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吏曰:「府已誤決此獄矣 【 府已誤決此獄矣 「已」字原脫,據同上書及李藏本、學海本補。】 ,雖獲賊,亦不敢問也。」嫗曰:「然則言之無傷矣。婦人者 【 婦人者 長編「婦」上有「彼」字。】 ,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殺也。」吏曰:「其人安在?」嫗指示其舍,吏就舍中掩捕 【 吏就舍中掩捕 「掩」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類苑、五朝言行錄、長編補。】 ,獲之。案問具服 【 案問具服 「具」字原脫,據類苑、五朝言行錄、長編補。】 ,并得其贓。一府咸以為神。 【 始平公云】

 王旦

王旦字子明,大名人。祖徹,進士及第,官至左拾遺。父祜 【 父祜 「祜」各本俱作「祐」,據歐陽文忠集卷二二太尉王公神道碑銘改,下同。】 ,以文學介直知名,知制誥二十餘年,官至兵部侍郎,風鑑精審。旦少時,祜常明以語人,謂旦必至公輔,手植三槐於庭以識之。

旦幼聰悟,寬裕清粹。太平興國中,一舉登進士第,除大理評事、知岳州平江縣事,徙監潭州酒稅。知州事何承矩薦其才行,太宗召除著作佐郎 【 召除著作佐郎 「佐」字原脫,據類苑卷一二王文正三及宋史卷二八二王旦傳補。】 。是時方興文學,修三館,建祕閣,購文籍,旦以選與校正。遭父喪,追出供職。端拱中,通判鄭州事,月餘,徙濠州。遭母喪去,詔復故任。淳化初,以殿中丞直史館。明年,除左正言、知制誥。四年,同判吏部流內銓、知考課院。會妻父趙昌言參知政事,旦上奏,以知制誥中書屬官,引唐獨孤郁避權德輿故事,固求解職,上嘉而許之,以禮部郎中充集賢院修撰,掌銓課如故。踰年,昌言罷政事,旦即日復知制誥,依前修撰,仍賜金紫。

逮真宗即位,除中書舍人。數月,召入翰林為學士,尋知審官院,兼通進銀臺司。咸平三年,權知貢舉。鎖宿旬日,就拜給事中、同知樞密院事。明年,遷工部侍郎、參知政事。

景德初,契丹入寇,從車駕幸澶淵。時鄆王留守京師,暴得心疾,詔旦權東京留守司事,乘傳而歸,聽以便宜從事。三年,以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明年,車駕幸永安,以旦為朝拜諸陵大禮使。及還,監修國史。

大中祥符元年,天書降,以旦為封禪大禮使,又入為天書儀衛使;從登封泰山,遷中書侍郎兼刑部尚書、同平章事;受詔作封祀壇頌 【 封祀壇頌 「祀」原作「禪」,據類苑、宋史王旦傳改。】 ,遷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及祀汾陰,以旦為汾陰大禮使,還,遷右僕射、同平章事;受詔作汾陰祠壇頌,上更欲遷旦官,旦瀝懇固辭,乃止加昭文館大學士及增功臣而已。及聖祖降,又加門下侍郎;玉清昭應宮成,以旦為玉清昭應宮使;鑄天尊銅像成,以旦為迎奉聖像大禮使;寶符閣成,又為天書刻玉使;車駕幸亳,以旦為奉祀大禮使。上以兗州壽丘為聖祖降生之地 【 聖祖降生之地 「祖」原誤作「母」,據類苑改。】 ,於是處建景靈宮,以旦為朝修使;宮成,拜司空。國史成,進拜司徒。天禧元年,進拜太保,並同平章事。聖祖上尊號,以旦為太極觀奉上寶冊使。

旦在政府十有八年,以疾辭,累章不許。及自兗州還,懇請備至,乃詔冊拜太尉兼侍中,五日一起居,因入中書;遇軍國有重事,不以時日,並入參決。旦聞之惶恐,拜章乞寢恩數 【 乞寢恩數 「數」字原脫,據類苑補。】 ,至闔門俟命,乃止增封邑,而優假之數率如前詔。既而疾甚,求對便座,扶以升殿,上見其羸瘠,惻然許之。旦退,復上奏。明日,冊拜太尉,依前玉清昭應宮使,罷知政事,特給宰臣月俸之半,仍令禮官草具尚書省都堂署事之儀。未及行,其年九月己酉薨,冊贈太師、尚書令,諡文正。上出次發哀,群臣奉慰。擢其弟度支員外郎旭為司封員外郎 【 司封員外郎 「封」原作「空」,據類苑改。】 ,兄子大理評事睦為大理寺丞,弟子衛尉寺丞質為大理寺丞 【 兄子大理評事睦為大理寺丞弟子衛尉寺丞質為大理寺丞 以上二十四字原作「子大理評事睦為衛尉寺丞兄子大理寺丞質為大理寺丞」,脫訛甚多;類苑在「質為大理寺丞」之上有「弟子衛尉寺丞」六字,然補入後文義亦仍不完。宋史卷二六九王祜傳云:祜子三人:曰懿,曰旦,曰旭。懿子睦,旭子質。宋史卷一六九職官志敘遷之制云:大理評事有出身轉大理寺丞,無出身轉諸寺監丞;諸寺監丞有出身轉著作佐郎,無出身轉大理寺丞。今據類苑、宋史王祜傳、宋史職官志補改。】 ;外孫韓綱、蘇舜元、范禧並同學究出身;子素、弟子徽俱未官,素補太常寺太祝,徽祕書省校書郎。

初,旦與錢若水同直史館、知制誥,有僧善相,謂若水曰:「王舍人他日位極人臣,富貴無與為比。」若水曰:「王舍人面偏而喉骨高 【 喉骨高 「喉」下原衍「有」字,據類苑及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三八、古今事文類聚後集卷一八刪。】 ,如何其貴也?」僧曰:「作相之後,面當自正。喉骨高者,主自奉養薄耳。」後果如其言。

旦以寬厚清約為相幾二十年,遭時承平,人主寵遇至厚,公廉自守,中外至今稱之。事寡嫂謹,撫弟妹有恩,祿賜所得,與宗族共之。家事悉委弟旭,一無所問。遇恩,蔭補助於衛從,身歿之日,諸子猶有褐衣者。性好釋氏,臨終遺命剃髮著僧衣,棺中勿藏金玉,用荼毗火葬法,作卵塔而不為墳 【 作卵塔而不為墳 「卵」原作「卯」,據學海本、聚珍本及類苑改。】 。其子弟不忍,但置僧衣於棺中,不藏金玉而已。 【 出行狀】

 馬知節為人質直 

真宗時,馬知節、韓崇訓皆以檢校官簽署樞密院事。知節為人質直。真宗東封泰山,車駕發京師,上及從官皆蔬食。封禪禮畢,上勞宰臣王旦等曰:「卿等久食蔬,不易。」旦等皆再拜。知節獨進言 【 知節獨進言 「獨進」二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卷三之四並參長編卷七0大中祥符元年十月甲寅條補。】 :「蔬食者唯陛下一人而已。王旦等在道中與臣同次舍,無不私食肉者。」又顧旦等曰:「知節言是否?」旦再拜曰:「誠如知節之言。」 【 鄧保吉云】

涑水記聞卷第八

 王化基為人寬厚

王化基為人寬厚,嘗知某州,與僚佐同坐 【 僚佐同坐 「佐」類苑卷一四王化基作「屬」。】 ,有卒過庭下,為化基如善言,而不及幕職,幕職怒 【 幕職怒 「幕職」二字原脫,據類苑補。】 ,退召其卒笞之。化基聞之,笑曰:「我不知欲得一如善言如此之重也。曏或知之,化基無用此如善言,當以與之。」人皆服其雅量。官至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諡曰惠獻。子舉正,有父風,官亦至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諡曰安簡。 【 馮廣淵云】

 李迪

李文定公迪罷陝西都轉運使,還朝。是時真宗方議東封西祀,修太平事業。知秦州曹瑋奏:「羌人潛謀入寇,請大益兵為備。」上大怒,以謂瑋虛張虜勢 【 以謂瑋虛張虜勢 「謂」類苑卷一0李文定二、五朝言行錄卷五之二作「為」。】 ,恐愒朝廷,以求益兵。以迪新自陝西還,召見,示以瑋奏,問其虛實,欲斬瑋以戒妄言者。文定從容奏曰:「瑋武人,遠在邊鄙,不知朝廷事體,輒有奏陳,不足深罪。臣前任陝西,觀邊將才略,無能出瑋之右者,他日必能為國家建功立事。若以此加罪,臣為陛下惜之。」上意稍解。迪因奏曰:「瑋良將,必不妄言。所請之兵,亦不可不少副其請。臣觀陛下意,但不欲從鄭門出兵耳 【 鄭門出兵耳 「鄭門」類苑、五朝言行錄及永樂大典卷一四四六四俱作「鄭州門」。】 。秦之旁郡兵甚多,可發以戍秦。臣在陝西,籍諸州兵數為小冊,常置鞶囊中以自隨,今未敢以進。」上曰:「趣取之。」迪取於鞶囊以進,上指曰:「以某州某州兵若干戍秦州,卿即傳詔於樞密院發之 【 傳詔於樞密院發之 「發」原作「遣」,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既而,虜果大入寇,瑋迎擊,大破之,遂開山外之地。奏到,上喜,謂迪曰:「山外之捷,卿之功也。」

及上將立章獻后,迪為翰林學士,屢上疏諫,以章獻起於寒微,不可母天下,由是章獻深銜之。周懷政之誅,上怒甚,欲責及太子,群臣莫敢言,迪為參知政事,俟上怒稍息,從容奏曰:「陛下有幾子,乃欲為此計?」上大寤,由是獨誅懷政等,而東宮不動搖,迪之力也。

及為相,時真宗已不豫,丁謂與迪同奏事退,既下殿,謂矯書聖語,欲為林特遷官,迪不勝忿,與謂爭辨,引手板欲擊謂,謂走,獲免,因更相論奏。詔二人俱罷相,迪知鄆州。明日,謂復留為相。

迪至鄆且半歲,真宗晏駕,迪貶衡州團練副使。謂使侍禁王仲宣押迪如衡州 【 押迪如衡州 「如」原作「知」,據同上書改。】 ,仲宣始至鄆州 【 仲宣始至鄆州 「始」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見通判已下而不見迪,迪皇恐,以刃自刎,人救得免。仲宣凌侮迫脅,無所不至:人往見迪者,輒籍其名;或饋之食,留至臭腐,棄捐不與。迪客鄧餘怒曰:「豎子!欲殺我公以媚丁謂邪?鄧餘不畏死,汝殺我公,我必殺汝!」從迪至衡州,不離左右。仲宣頗憚之,迪由是得全。至衡州歲餘,除祕書監、知舒州。

章獻太后上僊 【 章獻太后上僊 「上僊」原作「崩」,據類苑、五朝言行錄改。】 ,迪時以尚書左丞知河陽 【 尚書左丞知河陽 「左」原作「右」,據類苑及宋史卷三一0李迪傳改。】 ,今上即位 【 今上即位 章獻劉太后死後,仁宗始親政,此云「今上即位」,誤甚,疑非原文;類苑作「上即位」,亦誤;五朝言行錄無「今上即位」四字。】 ,召詣京師,加資政殿大學士,數日復為相。迪自以受不世之遇,盡心輔佐,知無不為。呂夷簡忌之,潛短之於上,歲餘罷相,出知某州 【 出知某州 「某州」長編卷一一六,景祐二年二月庚辰條及宋史李迪傳作「密州」。】 。迪謂人曰:「迪不自量,恃聖主之知,自以為宋璟,而以呂為姚崇,而不知其待我乃如是也。」 【 文定子及之云】

 仁宗聖性寬仁

真宗乳母劉氏號秦國延壽保聖夫人言,仁宗聖性寬仁 【 仁宗聖性寬仁 「仁」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二九康定元年十月戊子條補。】 ,宗戚近幸有求內批者 【 宗戚近幸 「戚」原作「族」,據長編改。】 ,上咸不違。康定元年十月戊子,謂宰相曰:「自今內批與官及差遣者,並具舊條,覆奏取旨。」

 仁宗祈雨

慶曆三年五月旱,丁亥夜雨。戊子,宰相章得象等入賀,上曰:「昨夜朕忽聞微雷,因起,露立於庭,仰天百拜以禱。須臾雨至,朕及嬪御衣皆沾濕,不敢避去,移刻雨霽,再拜而謝,方敢升階。」得象對曰:「非陛下至誠,何以感動天地 【 何以感動天地 「地」類苑卷四作「也」。】 !」上曰:「比欲下詔罪己,避寢撤膳 【 避寢撤膳 長編卷一四一慶曆三年五月戊子條作「撤樂減膳」。】 ,又恐近於崇飾虛名,不若夙夜精心密禱為佳耳。」

 仁宗聽納不倦

慶曆三年九月,知諫院王素、余靖、歐陽脩、蔡襄以言事不避,並改章服。十月,王素除淮南轉運使 【 王素除淮南轉運使 「轉運使」長編卷一四四慶曆三年十月丙午條、宋史卷三二0王素傳均作「都轉運按察使」。】 ,將之官,入辭,上謂曰:「卿今便去,諫院事有未言者 【 諫院事有未言者 「言」類苑卷四作「善」。】 ,可盡言之。」右正言余靖奉使契丹,入辭,書所奏事於笏 【 書所奏事於笏 長編「所」下有「當」字。】 ,各用一字為目。上顧見之,問其所書者何,靖以實對。上指其字一一問之,盡而後已。上之聽納不倦如此。

 溫成皇后父兄

溫成皇后張氏,其先吳人,從錢氏歸國,為供奉官。祖穎進士及第,終於縣令;子堯封尚幼,二女入宮事真宗,名位甚微。堯封亦進士及第,早終,妻惟有一女,即后也。庶子化基幼。堯封從父弟堯佐亦進士及第,時已為員外郎,不收卹諸孤。后母賣后於齊國大長公主家為歌舞者,而適蹇氏,生男守和。大長公主納后於禁中仙韶部,宮人賈氏母養之。上嘗宮中宴飲,后為俳優,上見而悅,遂有寵。后巧慧,善迎人主意。初為修媛,後冊為貴妃,飲膳供給皆逾於曹后,幾奪其位數矣,以曹后素謹,上亦重其事,故不果。上以其所出微,欲使之依士族以自重,乃稍進用堯佐,數年間為三司副使、天章閣待制、三司使、淮海軍節度使、宣徽使,追封堯封為清河郡王,后母為齊國夫人,后兄化基子守誠、蹇守和皆拜官,宗族赫然俱貴。至和元年正月暴疾薨,上哀悼之甚,追冊為溫成皇后,禮數資送甚極豐厚。后方寵幸,賈氏尤用事,謂之賈夫人,受納貨賄,為人屬請,無不行者。賈安公以姑禮事之,遂被大用,然亦以此獲譏於世。齊國夫人柔弱,故官爵賞賜多入堯佐,而化基等皆不及焉。化基終於閤門祗候。后薨,齊國夫人相繼物故。後數年,堯佐亦卒,張氏遂衰。

 張芻落職貶官

子淵曰:溫成立忌,禮官列言其不可,執政患之。有禮官謂執政曰:「禮官張芻獨主此議,他人皆不得已從之耳。」前歲芻父牧當任蜀官,芻上章乞代父入蜀知廣安軍,執政謂之曰:「故事,史館檢討不為外官,足下能捨去帖職則可往矣。」芻始謂出外當改校理,及聞執政言,出於意外,愕然,則不願外補也。執政皆笑。至是,執政追擿前事罪之曰:「代父入蜀,不當擇職田善處求廣安軍,又聞不得帖職而復止 【 前歲……而復止 以上一百一十二字學海本作「執政乃追引前歲芻乞落職代父牧入蜀及乞廣安軍」。】 ,進退失據。」奏落芻職監潭州酒。禮官議者亦稍稍而息。

 張堯佐升遷

慶曆元年十二月,才人張氏進封修媛。慶曆四年三月,以修媛張氏世父職方員外郎堯佐提點開封府縣鎮公事。右正言余靖上言:「堯佐不當得此差遣。一堯佐不足為輕重,但鑑郭后之禍興於楊、尚。」上曰:「朕不以女謁用人,自有臣僚奏舉。若物議不允,當與一郡。」

 張元妃殯

至和元年,張元妃薨,初諡廣明皇后,又諡元明,又諡溫成,京師禁樂一月。正月二十日,自皇儀殿殯於奉先寺,儀注甚盛。又詔與孝惠、淑德、章懷、章惠俱立忌。正月二十日殯成,上前五日不視朝,兩府不入。前一日之夕,上宿於皇儀殿,設警場於右掖門之外。是日旦發引,陳鹵簿、鼓吹、太常樂、僧道,威儀甚盛。皇親、兩府、諸司緣道設祭,自右掖門至奉先院,絡繹不絕。百官班辭於御史臺前,陳祭之後,又赴奉先院。已殯,百官復詣西上閤門奉慰。

 馮士元獄

寶元二年十一月丁酉,旬休,上御延和殿決御史臺所奏馮士元獄,謂宰相曰:「此獄事連大臣,近者臺司進奏禁止鄭戩、龐籍起居 【 近者臺司進奏 「進」原作「准」,據學海本、聚珍本改。】 ,自餘盛度、程琳殊無論奏。度、琳乃儒臣耳,脫有權勢更重者,當如之何?」於是開封府判官李宗簡特追一官、勒停,天章閣待制龐籍贖銅四斤、知汝州,自餘與士元交關者,皆以罪輕重責降有差。其知開封府鄭戩等按鞫士元不當罪,特放;知樞密院事盛度除尚書右丞、知揚州,參知政事程琳降授光祿卿、知潁州,皆以交關士元使幹治私務故也;御史中丞孔道輔降授給事中、知鄆州,以不按劾二人之罪故也。

 賜特支錢

十二月庚申,賜京西、鄜延馬遞及急腳鋪卒特支錢 【 馬遞及急鋪卒特支錢 「及急腳鋪卒」原作「步」,據長編卷一二五寶元元年十二月庚申條改。】 。詔審刑院 【 審刑院 「院」字原脫,據長編及宋史卷一0仁宗本紀補。】 、刑部、大理寺不得通賓客,有受情曲法者,開相告之科。鄜延路奏:「邊事警急,差強壯丁防守諸寨,換禁兵禦敵。」從之。辛酉,賜鄜延特支錢。

 入閣之儀

上問宰相唐世入閣之儀,參知政事宋庠退而講求以進,曰:「唐有大內,有大明宮。大內謂之西內,大明宮謂之東內。高宗以後,多居東內。其正南門曰丹鳳,丹鳳之內曰含元殿 【 含元殿 「元」原作「光」,據長編卷一二五寶元元年十二月戊辰條、宋史卷二八四宋庠傳改。】 ,正至大朝會則御之。次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御之。次北紫宸殿 【 次北紫宸殿 「北」,聚珍本及長編作「曰」。】 ,謂之上閣,亦曰內衙,奇日視朝則御之。唐制,天子日視朝,則必立仗於正衙 【 則必立仗於正衙 「仗」原作「飲」,據學海本、聚珍本、錦繡萬花谷前集卷八及長編改。】 ,或乘輿止於紫宸 【 或乘輿止於紫宸 「止」原作「至」,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錦繡萬花谷改。】 ,則呼仗自東西閣門入,故唐世謂奇日視朝為入閣。」

 章獻之過

李端愿曰 【 李端愿曰 此條言章獻劉后與李宸妃事,疑「李端愿曰」下有脫漏。】 :章獻之志非也,暴得疾耳。鑿垣而出,瘞於洪福寺,此章獻之過也。

 章惠皇后及其弟楊景宗

又曰:上幼衝即位,章獻性嚴,動以禮法禁約之,未嘗假以顏色,章惠以恩撫之。上多苦風痰 【 風痰 「痰」李藏本、學海本作「疾」。】 ,章獻禁蝦蟹海物不得進御,章惠常藏弆以食之 【 常藏弆以食之 「弆」原作「去」,據小山堂本、學海本、聚珍本改。】 ,曰:「太后何苦虐吾兒如此。」上由是怨章獻而親章惠,謂章獻為大孃,章惠為小孃。及章獻崩,尊章惠為太后,所以奉事曲盡恩意。景祐中,薨,神主祔於奉慈廟。弟景宗,少為役兵,以章惠故得官,性兇悍,使酒,好以滑槌毆人,世謂之楊滑槌。數犯法,上以章惠故,優容之,官至觀察使。初,丁謂治第於城南,景宗為兵,負土焉;及謂敗,第沒官,上以賜景宗居之。

 喜雪宴

十一日 【 十一日 此條上疑脫有某年某月字樣的一條,故不知此「十一日」應繫於何年何月。下條同。】 ,賜兩府、兩制宴於中書,喜雪也。

 冬至宴

十九日,賜兩府、兩制宴於都亭驛,曾相主之,冬至故也。果有八列,近百種 【 近百種 「百」原作「八」,蓋涉上文而誤。據小山堂本、李藏本、學海本改。】 ,凡酒一獻,從以四殽,堂廚也,曾氏也,使者也,太官也。

 溫成皇后殯儀

至和元年春,張貴妃薨,上哀悼之甚,欲極禮數以寵秩之,乃追諡溫成皇后,殯於皇儀殿,命參知政事劉沆監護喪事 【 監護喪事 「護」原作「議」,據長編卷一七六至和元年春正月癸酉條、宋史卷二八五劉沆傳改。】 。是時陳執中、梁適為宰相,王拱辰、王洙判太常寺兼禮儀事,皆皇恐,不愛名器,以承順上意。

又詔為溫成皇后立忌日。同知禮院馮浩、張芻、吳充、鞠真卿皆爭之,執政患之。因芻向時奏以父牧當任蜀官,自乞代父入蜀;既而又奏得父書,自願入蜀,更不代行;無何,牧至京師,復上奏乞免蜀官。於是執政以芻奏事前後異同,落史館檢討,監潭州酒,欲以警策其餘。

禮院故事,常豫為印狀,列署眾銜,或非時中旨有所訪問,不暇遍白禮官,則白判寺一人,書填印狀,通進施行。是時,溫成喪事,日有中旨訪問禮典,判寺王洙兼判少府監,廨舍最近,故吏多以事白洙,洙常希望上旨,以意裁定,填印狀進內。事既施行,而論者皆責禮官。禮官無以自明 【 禮官無以自明 「禮官」二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七六補。】 ,乃召禮直官戒曰:「自今凡朝廷訪問禮典稍重應商議者,皆須稟白禮官,議定奏聞。自非常行熟事 【 自非常行熟事 「非」字原脫,據李藏本、學海本補。】 ,不得輒以印狀申發,仍責取知委 【 責取知委 「取」原作「狀」,據長編卷一七七至和元年十一月辛酉條改。】 。」後數日,有詔問「溫成皇后廟應如他廟用樂舞否?」禮直官李亶以事白洙,洙即填印狀奏云 【 洙即填印狀奏云 「印」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七七補。】 :「當用樂舞。」事下禮院,充、真卿怒,即牒送禮直官李亶於開封府,使案其罪。是時蔡襄權知開封府,洙抱案卷以示襄曰:「印狀行之久矣,禮直官何罪?」襄患之,乃復牒送亶於禮院,云:「請任自施行。」充、真卿復牒送府,如是再三 【 如是再三 據長編卷一七七「三」下有「禮院吏相率逃去」。】 。

先是,真卿好遊臺諫之門,會溫成后神主祔新廟,皆以兩制攝獻官,端明殿學士楊察攝太尉,殿中侍御史趙抃監祭 【 趙抃監祭 「祭」原作「察」,據長編卷一七七改。】 ,吳充監禮。上又遣內臣臨視。察臨事 【 察臨事 「臨」字原脫,據學海本、聚珍本補。】 ,內出圭瓚以盥鬯。充言於察曰:「禮,上親享太廟則用圭瓚,若有司攝事則用璋瓚。今使有司祭溫成廟而用圭瓚 【 今使有司 「使」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七七補。】 ,是薄於太廟而厚於姬妾也。其於聖德,虧損不細,請奏易之。」察有難色,曰:「日已暮矣,明日行事,言之何及?」而內臣視祭者已聞之 【 內臣視祭者 「視」原作「侍」,據長編卷一七七改。】 ,密以上聞,詔即改用璋瓚祭之。明日趙抃上言,劾蔡襄知開封府不案治禮直官罪,畏懦觀望。於是執政以為充因祠祭教抃上言 【 祠祭教抃上言 「祠」原作「初」,據長編卷一七七改。】 。又禮直官日在溫成墳所,訴於內臣云:「欲送禮直官於開封府者,充與真卿二人而已。」由是怒充與真卿。

明日,詔禮直官及繫檢禮生各贖銅八斤,充及真卿皆補外官:充知高郵軍,真卿知淮陽軍。於是臺諫爭言充等不當補外,最後,右正言、修起居注馮京言最切直,以為「今百職隳廢,獨充等能舉其職,而陛下責胥吏太輕,責充等太重,將何以振飭紀綱?」於是朝廷落京修注,即日趣充等行。開封府推官、集賢校理刁約掌修墳頓遞,亦嘗對中貴人言溫成禮數太重,詔以約為京西路提點刑獄,亦即日行。元規受詔讀冊,辭曰:「故事,正后翰林學士讀冊。今召臣承之,臣實恥之。」奏報聞。至日,集賢官僚謂之曰:「公今日何為復來?」元規曰:「共傳誤本耳。」又諫追冊曰:「皆由佞臣贊成茲事。」二相甚銜之。將行追冊,言官力諫,上意稍寢 【 上意稍寢 「寢」李藏本、學海本作「解」。】 。明日,以問執政,執政順成之。夢得及母湜、俞希孟皆求外補 【 俞希孟皆求外補 長編卷一七六至和元年春正月丁丑條作「俞希孟等皆補外」。】 ,郭申錫請長告,皆以言不用故也 【 皆以言不用故也 「也」下原衍「聖明諫立忌執政追引去年乞落職代父入蜀及乞廣安軍罪之落檢討潭州監稅」三十二字,已略見本卷張芻落職貶官條,此顯係錯簡,今據小山堂本、學海本、聚珍本刪。】 。

 郭后之廢

王樂道曰:尚美人、楊美人爭寵,郭后查傷今上頸 【 郭后查傷今上頸 「郭后」原倒置於「頸」下,「今」字原脫,「頸」原作「頭」,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召都知而付之。初,章獻為上娶郭后,后恃章獻驕妒,後宮莫得進,上患之,不敢詰。章獻崩,楊、尚並進,后有怨言。都知閻文應惡之,因與上謀廢后。上問呂許公,亦曰:「古亦有之。」遂降敕廢為金庭教主,后不知之。文應懷敕并道衣以授之,后恚,有誖語,文應即驅出,以車送瑤華宮。既而,上悔之,作慶金枝曲,遣使賜后,后和而獻之。又使詔入宮,文應懼,以疾聞。上命賜之酒及藥,文應遂酖之。

丁正臣曰:范諷問上傷,上以后語之。及疾,文應使醫寘毒,上不知 【 上不知 學海本、文淵閣本「不」上有「終」字。又閣本「丁正臣曰」以下為注文。】 。

 兩府執政官非休假日私第不得見客

慶曆三年九月丁丑,知諫院蔡襄上言:「自今中書、密院執政官,非休假日,私第不得見客。欲詢訪外事者,聽呼召。」從之。

 廢兩制臣僚不許至執政私第諸禁

嘉祐四年五月,上手詔賜兩府曰:「朕觀在昔君臣,惟同心同德,故成天下之務,享無疆之休。倘設猜防之端,是乖信任之道。近因納言屢述御臣之規 【 近因納言屢述御臣之規 「近」字、「言」字原脫,據李藏本、小山堂本、學海本補。】 ,頗立科條,用制邪慝。方今圖任賢哲,倚為股肱,論道是咨,推誠無間,而有禁未解 【 有禁未解 「有」原作「可」,據李藏本、學海本改。】 ,斯豈稱朕意邪?先有兩制臣僚不許至執政私第,兩府大臣奏薦人不得充臺諫官條約,其悉除之。庶使君臣之際,了無疑間之隙。卿等謀謨舉措,義宜何如。」

 兗國公主入居禁中

嘉祐七年二月癸卯,以駙馬都尉李瑋知衛州事,兗國公主入居禁中,瑋所生母楊氏歸瑋之兄璋宅 【 歸瑋之兄璋宅 「兄璋」二字原脫,據溫國司馬文正公文集卷二一論李瑋知衛州狀、長編卷一九六嘉祐七年二月癸卯條補。】 ,公主乳母韓氏出居於外,公主宅勾當內臣梁懷吉勒歸前省,公主宅諸色祗應人皆散遣之。瑋貌陋性樸,上以章懿太后故,命之尚公主。自始出降,常以庸奴視之 【 常以庸奴視之 「視」原作「見」,據學海本、聚珍本及長編改。】 。乳母韓氏復相離間 【 復相離間 「復相」原作「等復」,據長編改。】 。梁懷吉等給事公主閣內,公主愛之。公主嘗與懷吉等閑飲,楊氏窺之,公主怒,毆傷楊氏。由是外人諠譁,咸有異議。朝廷貶逐懷吉等於外州,公主恚懟,或欲自縊,或欲赴井,或縱火欲焚第舍,以邀上意,必令召懷吉等還。上不得已,亦為召之,然公主意終惡瑋。至是不肯復入中閤 【 不肯復入中閤 「閤」原作「門」,據長編改。】 ,居於廳事,晝夜不眠,或欲自盡,或欲突走出外,狀若狂易。左右以聞,故有是命。

三月戊申朔,壬子,制曰:「陳車服之等,所以見王姬之尊;啟脂澤之封,所以昭帝女之寵。茲雖親愛之攸屬,時乃風化之所關。苟不能安諧於厥家,則何以觀示於流俗。兗國公主生而甚慧,朕所鍾憐,故於外家之近親,以求副車之善配。而保傅無狀,閨門失歡,歷年於茲,生事弗順,達於聽聞,深所駭驚。雖然恩義之常,人所難斷;至於賞罰之際,朕安敢私?宜告大庭,降徙下國。於戲!惟肅雍以成美德,惟柔順以輯令名,乃其恪恭,庶幾永福。可降封沂國公主。安州觀察使 【 安州觀察使 「安州」二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九六嘉祐七年三月辛亥條補。】 、駙馬都尉李瑋改建州觀察使,依舊知衛州 【 依舊知衛州 「衛」原作「魏」,據學海本及長編改。】 。」公主既還禁中,上數使人慰勞李氏,賜瑋金二百兩,且謂曰:「凡人富貴,亦不必為主婿也。」於是瑋兄璋上言:「家門祚薄 【 家門祚薄 「祚薄」原作「薄祐」,李藏本、學海本作「薄祚」,今據懷辛齋藏本改。】 ,弟瑋愚騃,不足以承天姻,乞賜指揮。」上許之離絕。又以不睦之咎皆由公主,故不加責降焉。

 舉選人充京官與減損蔭補恩數

嘉祐元年夏,詔自今舉選人充京官者,已舉不得復首,及被舉者亦不得納舉主人。

詔文武官、宗室、嬪御、內官應奏薦親戚補官 【 應奏薦親戚補官 「薦」原作「為」,據李藏本、學海本、小山堂本改。】 ,舊制遇乾元節奏一人者,今遇三年親郊乃得之;舊遇親郊奏一人者,今再遇親郊乃得之;其餘減損各有差。

 京師雨兩月餘不止

京師雨兩月餘不止,水壞城西南隅,漂沒軍營民居甚眾。宰相以下親護役救水,河北、京東西、江、淮、夔、陝皆大水。

 恭謝天地

九月辛卯,上以疾瘳,恭謝天地於大慶殿 【 大慶殿 「殿」字原脫,據長編卷一八四嘉祐元年九月辛卯條補。】 。禮畢,御宣德門,大赦,改元,恩賜皆如南郊。

 郭恩被擒

二年夏五月庚辰,管勾麟府路軍馬事郭恩遇夏虜於屈野河西,與戰,敗績,恩及走馬承受公事黃道元皆為虜所擒 【 黃道元 「道元」原倒,據下文及長編卷一八五嘉祐二年五月庚辰條、宋史卷二二六郭恩傳改。】 。秋,虜復遣道元歸。

 磨勘轉官毋自投牒與間歲一設科場

詔文武官應磨勘轉官者,皆令審官院以時舉行,毋得自投牒 【 此詔長編卷一八五繫於嘉祐二年五月己亥。】 。

又詔自今間歲一設科場,復置明經科 【 此詔長編卷一八六繫於嘉祐二年十二月戊申。】 。

 郭申錫黜知濠州

三年五月甲申,榜朝堂:「敕:鹽鐵副使郭申錫屬與李參訟失實,黜知濠州 【 訟失實黜知濠州 以上七字原脫,據學海本補。長編卷一八七嘉祐三年五月乙酉載:「其降申錫知滁州,牓于朝堂。申錫尋改知濠州。」宋史卷三三0郭申錫傳云:「相視決河,坐訟李參失實,黜知濠州。帝明榜朝堂,稱其欺誣,以儆在位。」】 。」

 呂夷簡不念舊惡

范文正公於景祐三年言呂相之短,坐落職、知饒州,徙越州 【 范文正公於景祐三年言呂相之短坐落職知饒州徙越州 「范文正公」以下十一字原脫,小山堂本則脫前九字。五朝言行錄卷六之一作「景祐中,呂許公執政,范文正公以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屢攻呂公之短,坐落職、知饒州。」疑五朝言行錄有增益,今據李藏本、學海本、聚珍本補。】 。康定元年,復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 【 復天章閣待制 「天章閣待制」五朝言行錄作「舊職」。】 ,尋改陝西都轉運使。會許公自大名復入相 【 許公自大名復入相 「許」原作「呂」,據五朝言行錄及本條下文改。】 ,言於仁宗曰:「范仲淹賢者,朝廷將用之,豈可但除舊職邪?」即除龍圖閣直學士、陝西經略安撫副使 【 即除龍圖閣直學士陝西經略安撫副使 「即」字原脫,據五朝言行錄補。】 。上以許公為長者,天下皆以許公為不念舊惡 【 天下皆以許公 「皆」五朝言行錄作「亦」。】 。文正面謝曰:「曏以公事忤犯相公,不意相公乃爾獎拔。」許公曰:「夷簡豈敢復以舊事為念邪?」

及文正知延州,移書諭趙元昊以利害,元昊復書,語極悖慢,文正具奏其狀,焚其書不以聞。時宋相庠為參知政事。先是,許公執政,諸公唯諾書紙尾而已,不敢有所預;宋公多與之論辨,許公不悅。一日,二人獨在中書,許公從容言曰:「人臣無外交,希文乃擅與元昊書,得其書又焚去不奏,他人敢爾邪?」宋公以為許公誠深罪范也。時朝廷命文正分析,文正奏:「臣始聞虜有悔過之意,故以書誘諭之。會任福敗,虜勢益振,故復書悖慢。臣以為使朝廷見之而不能討,則辱在朝廷,乃對官屬焚之,使若朝廷初不知者,則辱專在臣矣。故不敢以聞也。」奏上,兩府共進呈,宋公遽曰:「范仲淹可斬!」杜祁公時為樞密副使,曰:「仲淹之志出於忠果,欲為朝廷招叛虜耳,何可深罪?」爭之甚切。宋公謂許公必有言助己,而許公默然,終無一語。上顧問許公:「如何?」許公曰:「杜衍之言是也,止可薄責而已。」乃降一官、知耀州。於是,論者諠然 【 論者諠然 長編卷一三二慶曆元年五月辛未條「諠然」下有「皆咎庠」三字。】 ,而宋公不知為許公所賣也。宋公亦尋出知揚州。

 允初癡騃

正臣云:宗實既堅辭宗正之命,諸中貴人乃薦燕王元儼之子允初。上召入宮,命坐,賜茶。允初顧左右曰:「不用茶,得熟水可也。」左右皆笑。既罷,上曰:「允初癡騃,豈足任大事乎?」

 夏守恩坐除名編管 

李參,鄆州人,為定州通判。夏守恩為真定路都部署 【 真定路都部署 「都」字原脫,據長編卷一二0景祐四年閏四月己亥條、宋史卷二九0夏守恩傳補。】 ,貪濫不法,轉運使楊偕、張存欲發其事 【 轉運使楊偕 「偕」原作「楷」,據李藏本、學海本及長編改。】 ,使參按之,得其斂戍軍家口錢十萬為之遣代者 【 得其斂戍軍家口錢十萬為之遣代者 「戍軍」原作「成宣」,據李藏本、小山堂本、學海本改;「代」原作「伏」,李藏本作「伏」,學海本作「放」,今據小山堂本改。】 ;權知定州,取富民金釵四十二枚,為之移卒於外縣。守恩坐除名、連州編管,弟殿前都指揮使守贇亦解兵權 【 殿前都指揮使守贇 「都」字原脫,據長編及宋史夏守贇傳補。】 。參由是知名 【 參由是知名 「參」字原脫,據上下文意補。】 。